admin 发表于 2022-7-30 08:06:49

关于实施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的公告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2年县城重点建设项目。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园区无集中供热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的建成,将解决园区雨污合流水污染问题,提高了园区污水、雨水收集效率,2个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园区投资环境,促进园区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2个项目已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办理,具备开工条件,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工期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2个项目均计划2022年7月26日开工,2023年7月26日竣工。

二、工程概况

(一)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一期)

该工程位于静宁工业园区青兰高速以南、静庄高速以东、葫芦河以西、西街西路以北,主要为园区内的一级供热管网、二级供热管网建设。本次供热管网建设约8.6公里,管网管长及敷设范围如下:

1.一级供热管线约3.5公里,主要敷设在来凤一路(梧桐大道-一支路段)、梧桐大道(来凤一路-西街西路)、312国道(鼎欣路-梧桐大道)、静西路(来凤一路-建宏液化气站北侧)。

2.二级供热管线约5.1公里,主要敷设在312国道(商务驿站C区-葫芦河)、工兴路(清泽润-天元实业)、亨通路(工兴路-静宁印刷)、恒顺巷(全段)、静西路(建宏液化气站北侧-恒顺巷)。

(二)静宁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

该项目一期改造内容主要有路面、雨水、污水、给水及路灯、交通设施改造,包含鼎欣路、工兴路、亨通路、恒顺路4条道路,总长2.817.552 米,具体如下:鼎欣路长 282.329 米,宽 20 米;工兴路长 1387.023 米,宽 20 米;亨通路长 745.124 米,宽 20 米;恒顺巷长 403.076 米,宽 20 米,4条道路均为支路,设计速度30km/h。维持现状道路断面不变,断面布置方式均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三、有关要求

1、封闭施工。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采用按工期、分路段全封闭施工,道路建设期间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商业门店及市民群众,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并按照施工现场管护的要求,安排好各自的生产、生活及行人、车辆出行。封闭路段车辆、行人绕道通行。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施工区域穿行、滞留。

2、施工车辆。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衔接,凡在工程现场的施工车辆,要自觉服从现场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非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自有车辆。在施工路段封闭后,所有自有车辆要绕道行驶,合理安排行车线路,自觉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不得在施工路段擅自停放,否则对车辆造成的摩擦或损坏由停放者自行承担。

4、交通管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并根据施工进度和需求,对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疏导车辆绕道通行。施工现场附近企业、居(村)民和行人要合理安排出行路线,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园区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施工期间一律绕道通行,严禁人员横穿施工区域,保证安全出行。

5、管线迁移改造及保护。各相关管线产权单位要及时指派业务人员现场指导和监管,确保管线安全。根据工程建设和相关规范要求,确需迁移改造的,要及时无偿迁移改造。道路规划范围内所有违章建筑及堆放的建筑材料、杂物等一律于2022年7月31日前自行无偿拆除、迁移,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迁移。

6、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立交通指示、警告和警示标志,禁止施工现场停放非施工车辆及行人穿越施工围挡,同时确定专人在路口做好交通导行工作,以确保施工路段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同时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

7、卫生防疫。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人员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确保工程科学、规范、有序实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效力至本工程结束。

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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