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集资诈骗测试六成人不及格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虞禄洋)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公安部数据显示非法集资犯罪年立案数已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为提高居民的自身防范意识,沈阳警方结合大家疏于防范的盲区,设计了一套测试“被非法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侵害的可能性”的问卷调查。
沈阳市公安局浑南警方向辖区沿街商户和社区发放《防非法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指数问卷》585份,受访群体多为50至65岁。
浑南警方介绍,经测试有67.32%的人不及格,其中20.1%为高危人,即容易上当;25%的受访者可以达到80~100分,这些人不仅具有金融的专业知识也具有法律常识,且关注金融理财的新闻信息。
警方认为,这套题设置的难度相对偏高,迷惑性极强,但不等于投资理财就会上当,只要在正规场所投资回报合理的理财产品还是相对安全的。市民不应该贪图小便宜为了领取小礼物就去涉及那些自己不懂的理财产品,甚至去操作那些资质不全的理财产品。
防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侵害问卷
1.为了一瓶洗衣液这样的小礼品您会去听投资理财产品课吗?
A.不会;B.可能会,或者去了也不走心;C.乐此不疲,既有奖品又能理财。
解题:市民不要贪图小便宜,一些资质不全的理财公司或投资担保公司正是看准了老年人有闲有钱且有贪小便宜的心理诱导投资风险极高甚至不靠谱的投资项目。
2.会接街边派发的投资项目传单吗?
A.不会;B.接了也不看;C.认真看且考虑投资。
解题:不懂或者懂理财投资的,上当几率相对不高,中招的多为半懂不懂的。
3.当被承诺高额回报时您会投资吗?
A.不会;B.会考虑,但不一定投资;C.会的。
解题: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是所有诈骗犯罪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
4.投资理财是看门脸还是看资质?
A.认真看证照,必须得有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书;B.有证照就行,也分不清都是什么证照;C.门脸大的、气派的可靠。
解题:最可怕的就是,不法分子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
一些公司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有的利用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5、对证券、黄金等各种金融理财产品熟悉吗?
A.经常看最新信息和分析报告;B.半懂不懂;C.管那干什么,赚钱就行
解题: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人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6.认真看投资项目合同吗,对所投资的项目考察过吗?
A.认真看;B.看得半懂不懂;C.看了也没用,就是赌一把,赚了就赚了
解题: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獭兔、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7.熟悉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吗?了解对方的资质吗?
A.不投资就不上当;B.熟悉,但经常冒险;C.半懂不懂,赚钱就行
解题:不法分子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服务器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其具体形式是,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亲属和朋友推荐投资项目会考虑吗?
A.不会;B.会考虑,不见得投资;C.会
解题:不法分子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友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的连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
9.对企业内部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等会问资质吗,会咨询相关部门这是非法集资吗?
A.不会投资;B.会咨询考虑,不见得投资;C.根本不敢咨询,单位说什么就是什么
解题:关键是吸收的资金来源,如果是特定的一些朋友,而不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不构成犯罪。单位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股票、债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筹集资金,招募人员超过一定数量的违法。
10.投资理财公司推出会员和积分奖励时会感兴趣吗?
A.不会投资;B.会咨询考虑,不见得投资;C.感兴趣
解题:不法分子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非法集资。
-问卷说明
每道题目中,选A得10分,选B得5分,选C得0分。
所得分数相加,即是该居民家防盗指数。得分越高,说明居民防范意识越强;得分越低,说明居民防范意识越差。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虞禄洋
-相关案例
近日,沈阳两级法院发布一批与投资公司相关案例。
“臻誉”投资一副总经理非法吸存1931万
2014年5月起,王某就职于辽宁臻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副总经理。
王某在任职期间,领导公司员工通过发布宣传广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给河南韶泉酒业有限公司、伊川县牧恒实业有限公司融资为手段,与不特定人签订《投资资产管理合同》,面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
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期间,王某任职期间共计吸收社会公众存款1931万元,涉及集资群众188人,签订合同396份;并已经偿还47名集资群众的集资款本金771万元,涉及合同184份,先后支付集资群众利息65.04万元。
今年3月,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继续追缴王某的非法所得,按投资参与人未偿还本金比例发还投资人。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维持原判。
“银瑞”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51万
2014年8月26日至12月29日期间,舒某作为辽宁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外宣传称,该公司与三门峡湖滨果汁饮品有限公司有借款合同,需要筹集资金,并承诺高额利息回报,非法吸收投资人郝侠等86人投资款5519000元,已经支付利息220847元,归还合同本金175000元。
近日,法院发布判决结果,一审认定舒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追缴违法所得返还投资人。
“鼎启鑫”投资一负责人集资诈骗38.7万
2014年3月,于某伙同张某注册成立辽宁鼎启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系沈阳虹亚贸易有限公司转账至该公司,公司成立后随即全部返还给虹亚公司。于某出资500万元(本人未实际缴纳)并担任公司股东,张某任法定代表人。8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某变更为于某。
公司成立后,二人虚构为洛阳泰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洛阳翰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融资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骗取贺某等三人集资款共计387560元。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于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侦查机关扣押的赃物比亚迪汽车一台,依法处理后所得价款按比例返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于某退赔。张某在逃。华商晨报记者汤洋
-相关提醒
公安部教你识破
非法集资及传销“十三种表象”
新华社电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且犯罪活动手段花样迭出,有很强的隐蔽性。为此,公安机关列举出非法集资及传销犯罪的“十三种表象”,下列常见特征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识别犯罪的能力。
【非法集资】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的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黄金、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
6.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
7.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8.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9.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10.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传销】
1.编造或者歪曲的国家或区域发展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阳光工程”等;
2.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比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获利”“慈善事业”“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等;
3.声称高收益,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等。
公安机关表示,将坚决依法打击犯罪。同时,将坚持打击犯罪与维护创新发展并重,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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