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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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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