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东方药业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本报记者 李万晨曦12月9日晚间,汉商集团(600774.SH)发布《关于参与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继东方药业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这意味着汉商集团对东方药业的重整计划正式执行,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推进后续事务,完成财产移交,尽快组织复工复产。
东方药业始创于1968年,是一家以中西成药及保健食品研制、生产、销售为主,拥有50多年丰富制药经验的中药现代化生产企业。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位于万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峰医药产业园内,办公及生产区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拥有国家药监局下发的批准文号92个(中药品种87个),其中列入国家基本药目录产品23个,地方基药目录产品27个,国家医保目录品种55个,6个全国独家品种、2个全国独家剂型品种、2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
汉商集团表示,近年来,在一系列利好政策影响下,医疗资源也更多地倾斜于中医药领域,反映出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心。东方药业已初步形成感冒咳嗽类、安神类、肝病类等十大类特色产品,其“全国独家”、“全国独家剂型”等品种具有较强市场稀缺性,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居家治疗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在《通知》配套文件《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中,福尔可定为干咳无痰症状的指导性常用药物。东方药业生产的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主要成分含有福尔可定,适用于伤风、流感、咽喉及支气管刺激所引起的咳嗽、痰多咳嗽、干咳、敏感性咳、流涕、鼻塞和咽喉痛。据查询,全国仅有两家企业拥有该项产品《药品注册证》。
此前国家卫健委在通知中要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据公开信息查询,东方药业还拥有贝母二冬高、桑菊感冒丸、复方板蓝根颗粒、咳特灵胶囊、荆防颗粒、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等共31款感冒咳嗽类相关产品。
汉商集团表示,此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推进中药板块快速增长的发展方向,是集团基于自身产业优势的在中药业务上的重点战略部署。重整完成后,东方药业有望成为公司另一个“迪康药业”。
汉商集团相关负责人分析,东方药业与公司旗下医药业务具有很强的协同性、互补性。目前公司拥有近300员工的OTC销售团队,通过与国内百强连锁药店合作,覆盖连锁药店门店超10万家,三终端渠道超2万家,形成了适合中药产品的多终端、多层次销售渠道优势。
未来公司将按照“持续、健康、优质发展”的经营思路,快速完成产品、产能扩充。通过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生产能力恢复、销售资源嫁接、流动资金注入等方式调整、优化东方药业管理及业务结构,从根本上改善东方药业生产经营,实现高效有序的经营状态,维持并进一步提升东方药业的竞争力,使其成为经营稳健、运营规范、业绩优良的一个上市公司业务板块。
(编辑 李波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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