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一养生馆违规营业,老板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
早报讯 (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周金锟 文/图)当前各方正紧张防疫,却还有养生馆顶风营业,永春警方坚决查处。https://p3-sign.toutiaoimg.com/pgc-image/994445d39a934eadb77b0f4830c7d777~tplv-tt-large.image?x-expires=2005501658&x-signature=Xcl5RKAd6RxVFvDeaudkVLTbg5w%3D
近日,永春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强警种联动、部门协同作战,加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营业行为,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9月21日凌晨,永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桃城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展开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民警在桃城镇桃源南路附近发现,“×福养生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新冠肺炎疫情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足浴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营业的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仍违规对外营业,接待多名顾客,为顾客提供足浴、按摩等服务。民警发现后,立即对该养生馆违规经营行为予以制止,并将相关责任人带至桃城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永春县公安局对养生馆相关责任人刘某界(男,56岁,浙江温州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只为盈利而漠视禁令规定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家人和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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