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国习书笔记:闲话真书——自然而然乃为“真”
真书,是中国汉字书法在汉末至唐初由隶书向楷书嬗变的一种正书字体。它源出隶书,启发楷书,属于正书,这种概念种属关系上的交叉纠结,使其在古人书论中常与隶书、楷书和正书混淆,令人困惑。不仅如此,由于其在迁变的历史中多受道家玄学的影响,因而也比隶书和楷书多了几分玄秘感。“真”字作为书体的指称,在已知的古籍文本中最早见于《史记》。禇少孙在补阙“三王世家”的说明中称:“谨论次其真草诏书,编于左方。令览者自通其意而解说之”(见《史记•卷六十•三王世家第三十》)。对这个“真草诏书”,后人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原稿”的意思。因为“真”字有“原本”的含义,“草”有“稿书”和“草稿”的意思,故禇少孙所言应释为“把诏书原稿编列于后,使读者能够通解其意”。另一种解释是指书体中的“隶书”。因为诏书的书体属于“章程书”,西汉时隶书已取代小篆章程书的地位,成为朝堂行文的规范字体,但是,隶书的称谓在当时还未通行,由于篆书是隶书的本体,隶书源自“篆之捷”,是篆书草化的结果,又是“佐助篆书之不逮”,故在秦汉之际通常称隶书为“篆草”或“佐书”,所以禇少孙言下的“真草”,是指本于篆书经过草化简省的隶书。除了《史记》外,“真草”的概念还见于南朝宋人赵晔的《后汉书•董祀妻传》。蔡文姬为解救获死罪的丈夫董祀而求诸曹操,曹操在赦免其死罪后提出请蔡文姬根据诵忆默写其父蔡邕所传“三坟五典”古籍,蔡文姬在答辞中说“乞给纸笔,真草为命”。对于这里的“真草”,后人均认为是指书体,只不过这个“真”有的认为是隶书,有的认为是真书。蔡文姬救夫的故事发生在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前后,正是隶真变革、真书形成时期。作为真书的代表性人物,钟繇传世的“五表”大都写于这个时期,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宣示表》、《荐季直表》即写于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据史书记载,“楷变”因于隶书“八分”楷法,而钟繇师法蔡邕“八分”笔法,并得蔡文姬传授。就此看来,蔡文姬也应是真书变革的一位先行者,她虽无真书墨迹传世,但从她存世的草书《我生帖》看,已少章草痕迹,更多真、行新体的影响,其中的“银钩”在隶书笔法中全无,而多见于真书。所以,《后汉书》中蔡文姬所言为真书是符合实际的。
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曾说:“真书之变其在魏汉间乎?汉以前无真书体,真书之传于今日者,自吴之《葛府君碑》及元常(钟繇)之《力命》、《戎格》、《宣示》、《荐季直》诸帖始”。可见真书变革始于三国时期,以《葛府君碑》和钟繇“五表”为标志。但是,“真书”的实际指称并不与其同步。据说启功先生曾断言“真书”之称始于晋人之后,笔者虽未查到启先生的原话及出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判断在史书中是有据可查的。在唐初欧阳询主编的《艺文类聚》巧艺类书部中,收有一篇晋人刘邵的《飞白书势》,其中有:“楷隶八分,世施常妙,索草钟真,爰有飞白之丽”等句。这里的“索草钟真”,即指索靖的草书和钟繇的真书。此外,在史传卫夫人《笔阵图》中,也有“凡学书字,先学执笔,若真书,去笔头二寸一分,若行草书,去笔头三寸一分,执之”的描述。对《笔阵图》的作者虽多有争议,但不论是王羲之所作,还是六朝人伪托,其成文年代都与晋人相去不远。
真书之谓虽已见于晋人,但在其后至唐相当长的时期里,真书也常和隶书混淆。例如,南朝宋人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中称王羲之“博精群法,特善草、隶”。称王献之“善隶、藁,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其言下的“隶”实际上是指真书。这种情况在唐人的书论中也常见,如孙过庭的《书谱》、李世民的《王羲之传》,也把钟繇和王羲之的真书称为隶书。最过分的要数张怀瓘,他在《六体书论》中称:“隶书,程邈造也,迹皆真正,亦曰真书”,不加区分地把隶书统称为真书。究其原因,实为称谓上的惯性使然。隶真变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没有“真书”称谓之前,真书仍称为隶书,随着真书的去隶化并逐步形成独立形态,时人又将汉隶称为“古隶”,将真书称为“今隶”。所以明代陶宗仪《书史会要》说:“建初中以隶书为楷法,本一书而二名。钟、王变体,始有古隶、今隶之分,则楷、隶别为二书”。明代李贽《疑耀》也说:“唐以后之楷书称为今隶,因谓汉隶为古隶”。当然,也还有其他一些说法,如唐人“尚古”的原因。隶书保有中原古法,真楷之变使古法渐尽,从而引发“古质”与“今妍”的争论。在孙过庭《书谱》中就记有关于时人对钟繇、张芝与“二王”父子“古质”与“今妍”的比较之争。清人阮元可谓一语道破就里,他说:“唐人修《晋书》,南、北《史》传,于名家书法,或曰善隶书,或曰善正书,善楷书,善行草,而善隶书为尊。当年风尚,若曰不善隶,是成书家矣。故唐太宗心折王羲之,尤在《兰亭序》等帖,而御撰《羲之传》,惟曰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而已。绝无一语及于正书、行草。盖太宗亦不能不沿史家书法以为品题。《晋书》具在,可以覆案。而羲之隶书,世间未见也”(见《北碑南帖论》)。
真书与楷书、正书大同小异,史上混同的情况更加常见。楷书的概念源自“楷法”,西晋卫恒称:“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见《四体书势》)。王次仲是东汉章帝建初年间人(也有传为秦始皇时人),无书迹可考,民间以讹传讹,成了神话中的人物。比较可信的是蔡邕,东汉灵帝熹平四年受命用隶书(八分)一体刻“七经”石碑,历时九年完成,立于洛阳太学门前,轰动一时,影响深远,史称“熹平石经”,蔡邕的八分楷法也因此被尊为笔法之祖。如前所述,钟繇师法蔡邕八分楷法,变隶为真,再经“二王”精进,及至唐人,衍化成楷。但在有唐一朝,楷书仍被称为隶书(今隶)或者真书,到了北宋方才统一称为楷书或正书。在宋人眼里,“真”、“楷”、“正”相通,都有不偏不斜之意,延伸到书法上,都与“草”相对。最具标志性的是宋徽宗钦定的《宣和书谱》,把魏晋真书和唐楷均称为正书,并把钟繇尊为“正书之祖”。正书称谓虽然较晚,但与之密切相关的“正体”的讲究却非常久远,可以追溯至周宣王令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最为典型的是秦始皇的“书同文”,令李斯等人规制小篆,纠正六国文字异形、讹变、潦草、杂乱等问题,而省改后的小篆成为古文字的正体范式。东汉人许慎著《说文解字》,即以小篆为正体。所以卫恒《四体书势》称:“及汉祭酒许慎撰《说文》,用篆书为正,以为体例,最新,可得而论也”。这个“可得而论也”,即是“很值得研究讨论”的意思。其实,许慎在《说文》中已经讲清了这个道理,他说:“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正是因此,正体文字被视为经艺、王政之“本”,被历代帝王所重视,秦代小篆、汉代隶书、魏晋南北朝真书、隋唐以后楷书都曾钦定为章程书,成为示范天下的正体文字。由上可见,真书与正书内涵相通,但正书的外延比真书宽泛。真书是楷变过渡时期尚不成熟的楷体,与法度定型后的唐楷有同有异,成为“古质”和“今妍”两种艺术范式。
真书迁变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正是道家玄学兴盛时期,士大夫阶层清谈“三玄”(《周易》、《老子》、《庄子》)成风,道家哲学对文学艺术产生广泛影响,书法作为经艺之本当然不能例外。实际上“真”就是一个道家哲学范畴。《说文》将“真”字训为:“仙人变形而登天”。所以道家把修仙得道之人称为“真人”。在道家哲学范畴里,“真”是世界万物的“本原”、“本性”、“本相”,也就是“自然而然”。“道法自然”是道家的核心思想,其含义就是符合事物本来的客观真实。道家的这种观念对真书变革有着深刻影响。南朝梁人庾肩吾在《书品》中对张芝、钟繇和王羲之的书法作过品评,认为“张工夫第一,天然次之,衣帛先书,称为草圣。钟天然第一,工夫次之,妙尽许昌之碑,穷极邺下之牍;王工夫不及张,天然过之,天然不及钟,工夫过之”。庾肩吾言下的“天然”,就是“自然天成”,他对“天然”的肯定,反映了道家“美在自然”和艺术“少工”的观点。从古人书品看,钟繇真书的“天然”,往往与萧散简淡、质朴古拙相关。例如:苏轼说:“予尝论书,以谓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见《书黄子思诗集后》);张怀瓘说:“真书古雅,道合神明,则元常(钟繇)第一”(见《书断》);刘熙载说:“正、行二体,始见于锺书,其书之大巧若拙,后人莫及”(见《书概》)。
这样的品评也常见于对真书碑刻的褒扬上。如南朝的《爨宝子碑》“朴厚古茂,奇姿百出”,“已冠古今”(见康有为《广艺舟双楫》);北朝的《张猛龙碑》“潇洒古淡,奇正相生,六代所以高出唐人者以此”(见杨守敬《学书迩言》),等等。康有为赞碑书“十美”,其中莫过于“结构天成”。真书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书家取法自然,从心所欲。南宋陈思《书苑菁华•秦汉魏四朝用笔法》记载有钟繇的《用笔法》,钟言:“用笔者天也,流美者地也,非凡庸所知”。以天地言书法,充分体现了书肇自然的观点。书法虽是人工,却须以自然天性为本,自然流美胜过人为修饰是凡夫不能理解的艺术境界。正是因为有此见地,钟繇提倡“随事从宜,靡有常制”(见钟繇《隶势》),在其《荐季直表》中,尽见“机微要妙,临时从宜”之理。故清人冯班说:“结字,晋人用理,唐人用法,宋人用意。用理则从心所欲不逾矩。(唐人)因晋人之理而立法,法定则字有常格,不及晋人矣。宋人用意,意在学晋人也”(见《钝吟书要》)。
真书的发展有碑、帖两脉。帖书一脉由钟繇起,承传人物有晋人卫铄(卫夫人)、王羲之、王献之,南朝人王僧虔、智永,经虞世南入唐,至“二王”时脱尽隶法,遂成新体。碑书一脉由东吴《葛府君碑》始,受禁碑令限制,南朝碑书较少,但碑名很盛,如《爨宝子碑》、《爨龙颜碑》、《瘗鹤铭》等。碑书一脉主要在北朝发展,兴盛于北魏,魏碑可谓异彩纷呈,最有名的当属《张猛龙碑》、《郑文公碑》、《张黑女墓志》等,至《敬使君碑》、《苏孝慈墓志》与唐楷形似,代表人物有卢谌、崔浩、寇谦之、朱义章、郑道昭、丁道护等,经欧阳询入唐。碑、帖两脉虽同为真书,但风格相异,各有优长。南宋姜夔说:“北书以骨胜,南书以韵胜。然北自有北之韵,南自有南之骨也”(见《续书谱》)。清人阮元说:“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见《北碑南帖论》)。真书入唐后,唐人讲究规矩,崇尚法度,工于技巧,遂成工整精密、瑰丽无比、后人难及的“唐楷”。
真书造就了唐楷,但并未被唐楷埋没,反而在历史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正如前言所及,与唐楷并肩形成“古质”和“今妍”两种艺术范式和审美取向,成为自然流美的代表。古人书论对真书和唐楷的比较发人深省,除前引冯班等人之言外,影响较大的还有南宋姜夔的《续书谱》,姜称:“真书以平正为善,此世俗之论,唐人之失也。古今真书之神妙,无出钟元常,其次则王逸少。今观二家之书,皆潇洒纵横,何拘平正?良由唐人以书判取士,而士大夫字书,类有科举习气。颜鲁公作《干禄字书》,是其证也。矧欧、虞、颜、柳,前后相望,故唐人下笔,应规入矩,无复魏、晋飘逸之气”。他还举例说:“且字之长短、大小、斜正、疏密,天然不齐,孰能一之?谓如‘东’字之长,‘西’字之短,‘口’字之小,‘体’字之大,‘朋’字之斜,‘党’字之正,‘千’字之疏,‘万’字之密,画多者宜瘦,画少者宜肥,魏、晋书法之高,良由各尽字之真态,不以私意参之耳”。姜夔之言所推崇的正是魏晋真书能得自然真趣,不以人工造作为重,指出唐人之失在于刻意求工、过于巧密而失天真之趣。时下,真书盛行,学“钟”、学“爨”、学《张猛龙》,各自成体,在国展中风头之劲盖过唐楷。缘何如此?返朴归真也!在张扬个性、倡行创造的时代,真书本质中的“自然而然”、“从心所欲”便成为不二选择,成为当代书法艺术的营养之源。大道至简,衍化至繁,抱朴守真,方得自然。这正是真书给我们的启示。
作者简介:
程建国,号谦益,1954年生于湖北武汉,1970年入伍,曾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政委、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政委,少将军衔,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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