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检察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大揭秘(一)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通知要求,和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统领,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以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职能配置,整合司法资源,积极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体系,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上级批准,现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为让社会各界了解改革后的和平检察部门及职能,更好的监督和支持和平检察工作下面就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第一位上场的是第一检察部
姓名:第一检察部
前身:侦查监督科、公诉科
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是第一检察部,是由原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整合而成。
我现在主要负责法律规定由我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工作思路点睛
一:坚持围绕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民禁毒工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检察改革为契机,全力做优刑事检察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降低“案-件比”,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保障,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办案的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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