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系财务造假“惯犯”?曾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康美药业修正了2017年年报中的14处数据,其中货币资金减少299.44亿元。此举震惊了整个A股市场,并于5月5日,引发证监会严重质问。自此康美药业已连续5日跌停,截止到5月9日收盘,康美药业已连续5日跌停,股价跌至6.26元/股,总市值蒸发215.83亿元。今天开盘后持续下挫。成立于1997年的康美药业,2001年上市后市值一路领跑中医药行业。但记者发现,这家“白马股”亮眼的业绩背后,却是财务造假、行贿丑闻不断,产品质量还屡屡被曝不合格。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康美药业“爆雷”虽然令人震惊,也是意料之中。因为靠谎言建造起来的千亿帝国终究是泡沫,倒塌只在一瞬间。
多年存贷双高 年报数据多次涉嫌造假
细翻年报不难发现,修正之前的2017年年报显示,期末时银行存款在340.45亿元,但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期初银行存款金额只有41亿元。高达近300亿的货币资金不翼而飞,不免让人怀疑其年报数据的可靠性。
此次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修正,意味着康美药业坦承了账实不符的情况。那么2017年以前的财报数据是否也值得怀疑?环球网健康频道记者就此问题给康美药业发去采访函,但截止到发稿前没有收到回复。
事实上,多年来康美药业账面上的“存贷双高”的情况一直备受外界质疑,导致康美药业多年来陷入“财务造假”的舆论声中。
年报数据显示,康美药业账面上的货币资金从2014年的100亿元增加到2018年上半年的399亿元。与此同时,公司账面还存在大量有息负债。其有息负债已经从2014年的69亿元增至2018年上半年的347亿元,产生了大量的财务费用。
一边是高额的负债,一边是公司账上还留有巨额现金。这意味着在现金流充足的情况下,康美药业却在借钱经营公司,并且借款规模逐年上升,这种情况被媒体指出不符合商业逻辑。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康美药业进行立案调查。此番调查让萦绕康美药业多年的财务造假疑云似乎迎来了“实锤”,也让康美药业的股价遭遇滑铁卢,不仅市值一落千丈,而且声誉也迅速下滑。2019年2月13日,中诚信证券对康美药业旗下的“15康美债”等评级,对康美药业旗下的债券信用等级由AAA下调至AA+。
曾虚增资产18.47亿 投资人状告4年无果
康美药业涉嫌财务造假的“黑历史”存在已久。环球网健康频道记者调查发现,早在2012年康美药业就被媒体爆出虚增资产,并被投资人实名举报。
2012年12月15日,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载题为《康美谎言》一文,质疑康美药业涉嫌财务造假,在土地购买和项目建设上涉嫌虚增18.47亿元的资产,几乎是公司2002-2010年9 年净利润的总和。涉嫌虚增的资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公司公告声称拥有的土地实际上并不存在或面积大幅缩水,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远小于公司宣称的数字。
2013年3月2日,《康美谎言第二季》发表,根据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康美药业916亩7.6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实际位置位于一座140米高、名为“乌头坎”的荒山上。
当时康美药业一遍遍澄清,此事也不了了之。随后,一位康美药业的持股人站了出来,实名举报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涉嫌土地购买时的财务造假十多亿元”等情况。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4年8月,一位康美药业的持股人到证监会进行了实名举报,详细说明康美药业管理层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取得证据的途径。
在举报中证监会多次答复刘志清,其中2016年广东证监局做出答复称,“未发现康美药业伪造土地使用权证,虚增土地资产的情况”。
2016年6月,刘志清状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不作为,称康美药业管理层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十多亿元。2018年8月,刘志清的再审申请被驳回。此事也“无疾而终”,康美药业逃过一劫。
4年卷入5次官员贪腐案 刑事、民事等案底“丰厚”
除了涉嫌财务造假,康美药业还因贪腐案受到外界关注。2019年3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四川省阆中市市委原书记蒋建平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属于行贿人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4月以来,康美药业已有五次卷入官员贪腐案件。
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至2012年,李量利用担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康美药业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94万元。
2004年至2011年,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曾行贿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共计港币500万元。陈弘平为马兴田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
2000年至2014年,马兴田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涉及金额港币200万元、人民币60万元。
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原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蔡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康美药业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裁马某、副总经理李某贿送的现金共计港币30万元。
除了贪腐案,康美药业其它“案底”颇为丰厚。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康美药业涉及刑事案由26条,民事案由351条,行政案由38条。
产品质量不合格屡登药监局“黑榜”
值得注意的是,康美药业还曾多次陷入产品质量问题,成为食药监局“黑榜”上的常客。
2017年12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其中康美药业被抽检的生产批号为161208481、 170203181的人参(园参)农药残留量五氯硝基苯不符合标准规定。
2017年4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康美药业生产的批号为160250191、160350281、160451101、160550271的菊花性状不合格。
2017年3月,康美药业旗下深圳市麦金利实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菌落总数超标的保健食品被广东省药监局处以罚款。
2016年7月,康美药业旗下子公司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劣药紫草被原北京市食药监局处罚。公司遭没收违法生产的紫草(批号:150361841)76.33kg、没收违法所得24268.90元、处违法生产紫草(批号:150361841)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人民币103070.19元。
2012年7月,康美药业因生产的批次为110214-2的诺氟沙星胶囊被检测出溶出度不合格,被广东省药监局定性为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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