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颜颜:“事死如生”—契丹贵族丧葬习俗中的风水因素丨202307-45(总第2413期)

2023-8-4 16:21| 发布者: David902| 查看: 219| 评论: 0

感谢铁颜颜老师赐稿
原文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21年第4期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事死如生”—契丹贵族丧葬习俗中的风水因素


文丨铁颜颜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



摘要:契丹人早期墓葬形式为“无墓葬”,至辽朝建立前后逐渐实行“墓穴葬”,在墓葬的选址,下葬吉时的选择上多参用汉俗中的“风水”因素,沿袭唐宋相关风水理念。契丹贵族依风水下葬的习俗的形成,正是中原丧葬礼仪与契丹人原始信仰相结合的产物,对辽代社会变迁、民族交融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键字:契丹贵族:丧葬习俗:墓地选址;择时下葬


契丹人礼俗从“其无礼顽嚚,于诸夷最甚”,[1]1886到太祖“省风俗…定吉凶仪”。[2]6充分说明了契丹人礼仪的发展进程。在丧葬习俗上,契丹底层民众或守于旧俗,或困于经济,其葬俗改变较慢,而契丹贵族葬俗多参用中原葬礼。阴阳宜忌的风水观念在汉代已深入人心,[3]94至唐宋已经形成明确的理论,[4]175甚至以之赠送外邦君主,至明清时则达到鼎盛。中原葬俗中有众多阴阳禁忌避讳之处,一般体现在墓葬方位和下葬时间的选择上。辽代契丹贵族在丧葬礼仪上讲究尤多,一般在择时上有“选定通年利月吉日良时”,墓葬选址上“依山傍水”的种种禁忌,不但沿袭唐代相关风水理念,且多与宋境纳甲风水理论相契合。





一、从东胡原始葬俗—辽代多元葬俗


契丹属于古代北方草原的游牧族群,是我国北方地区古老的东胡族系鲜卑族的后裔。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对契丹人的习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包括丧葬习俗。契丹早期的丧葬方式为露尸葬(树葬),或露尸后火葬,树葬加火葬是契丹人早期葬俗的主流。《北史·契丹传》载:“父母死而悲哭者,为不壮。但以其尸至于山树上,经三年后,乃收其骨而焚之”。[5]树葬,源于古代游牧族群流行的天葬,即将死者的尸体至于山上或者野外的大树上,任其腐化,三年后收回焚之。关于契丹人原始葬俗起源学界尚无定论,北朝时期的室韦,“父母死,男女众哭三年,尸则置于树上”,到了隋唐室韦仍保留此俗,契丹与之相邻,习俗大体相同。《旧唐书·契丹传》记载:“其俗,死者不得做冢墓,以马驾车送入大山,置之树上,亦无服纪”。[6]2337此处文献记载明确指出契丹早期的丧葬形式为无墓葬,即“死者不得做冢墓”。至南宋末年,楼钥奉命出使金朝途中经过契丹地区,曾见契丹将尸体至于树上,并记到:“道中有一晒尸棚,其俗,行有死者,不理,立四木高丈之余,为棚其上,以荆棘覆其尸,以防鸱枭狗鼠之害,立一碑,以记其姓名年月”。[7]374至此契丹的丧葬习俗,较之前北方游牧民族的原始葬俗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再是是将尸体放置野外了事,已经出现了记载死者姓名年月的碑文。关于契丹人早期的丧葬情况,从《北史》到《唐书》的记载都很简略,而且内容也一如《契丹国志》所载。契丹人何时开始实行土葬目前学界无从定论,从已知的考古资料可知唐代的契丹人已经开始实行土葬。[8]在辽宁发掘出的一些契丹人墓葬中,墓口为长方形的竖穴墓,墓葬中可见尸骨,并带有少量陪葬物品,据考证为辽朝建立前契丹人墓葬,这说明辽朝建立前契丹人就已经开始土葬。契丹人建立辽朝后,无论是文献的相关记载还是考古发现,均表明契丹古老的露尸葬、无墓葬方式已经绝迹。契丹人开始进入土葬与火葬并行的墓穴葬时期,从发掘出的大量契丹人墓葬就可以得到证实。
辽朝建立之初,辽太祖阿保机就进行了一系列“省风俗、见高年、议朝政、定吉凶仪”的动动,其中所指的“凶仪”便是与丧葬习俗有关的活动。其重点之一在于吸收汉族丧葬礼仪,改革契丹旧俗。[9]伴随契丹建国后社会的发展,中原汉文化的传入,契丹人的丧葬习俗易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改变,筑墓入殓成为丧葬的主要形式,丧葬礼仪日趋完善。
伴随契丹人丧葬礼仪的转变,中原汉人“事死如生”的丧葬观念在契丹人中开始传播。将《辽史·礼志》中圣宗、兴宗和道宗三个皇帝丧礼情况的记载与出土的石刻资料相互结合可以看出,契丹贵族在丧礼上不仅保存了一部分契丹原始丧礼的仪式,更重要的是沿袭与借鉴了唐宋的丧葬礼仪,卜葬之风盛行,修建墓地、占卜葬时成为丧葬习俗重要组成部分。唐宋时期是风水术在中国古代发展的顶峰时期,宋代的风水典籍从官修到私修对后世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占卜葬地葬时日渐成为丧葬习俗中十分重要活动。辽代出土的契丹贵族墓志碑文等石刻资料明确记载,契丹贵族去世后,都要请人占卜择地择吉时,然后才能依礼下葬。





二、墓地选址


中国古人对于墓地的选址与营造十分重视,他们认为只要穴地有生气,死者就会得到安逸,给活着的人带来庇佑,反之则会遭到不幸。所以为了寻找好的

墓穴位置,创造了包罗甚广的风水理论,包涵五行、天干地支、八卦、天文、历时等诸多因素。契丹人建国后,以皇族和后族为代表的契丹贵族,对墓地的选址尤讲究风水,耶律琼墓穴确定之前,家人“卜其兆宅,安膺玄宫”,统和二十五年耶律加乙里妃墓志记载“考以阴阳修其宅兆洲”。就考古发现来看,契丹家族墓地的确常选择在东、南或东南方向开阔低平并常有溪流、其余三面依山的簸箕形山坡上,典型如清河门、耶律琼、豪欠营墓。这种背抵高山、面临溪流的地势正是所谓的“上吉之地”。[10]《辽史·方技传》中就有记载:“(耶律乙不哥)幼好学,尤长于卜筮,不乐仕进。尝为人择葬地曰:‘后三日,有牛乘人逐牛过者,即启土。’至期,果一人负乳犊,引而过。其人曰;‘所为牛乘人者此也。’遂启土,即葬,凶吉如其言。”[2]1477另据《辽史·逆臣传》记载:“耶律娄国反叛被诛,穆宗“诏有司择绝后之地葬之”。[2]1501这是墓葬选址中阴阳风水之法的一个特例,但却能充分说明辽代契丹人在对墓葬的选址方面是有风水之术应用的。皇族耶律氏与后族萧氏族居于辽朝最高的统治地位,是当时最为重要的一个特权阶层,同时也是受中原文化影响最深的契丹贵族,其丧葬习俗多以汉俗为主,对契丹人的丧葬习俗的演变影响颇大。
辽祖陵,《辽史》中关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祖陵有这样的记载:“陵凿山为殿,曰明殿。殿南岭有膳堂,以备时祭祀。门曰黑龙,东偏有圣踪殿,立碑述太祖游猎之事。殿东有楼,立碑以记创业之功”。[2]438太祖陵三面环山,由山门而入,四周围环状山峰,形成一个袋状山谷,唯东南豁开一个谷口,是上好的风水佳地。祖陵南侧是漫岐嘎山,形如祖陵的屏风,山的南侧有沙立河由西向东流过。一些学者实地调查太祖陵发现辽人不仅利用这些天然的地理环境来营造墓地,更是有人造痕迹来弥补墓地上风水的不足。[11]祖陵四周的山脊上,有人工垒砌的石墙。通过对环绕祖陵四周的山峰做了全面的考古调查发现这些石墙将祖陵陵园密封成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
辽怀陵,是辽太宗耶律德光和其子穆宗耶律璟的陵地,也称凤山陵。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岗根苏木的一个袋状山谷中,眺望谷内,云遮雾障,古木参天,溪水潺潺,怀陵对面的山峰成卧龙之状,仿佛随时会腾空飞起一样。《辽史》中对怀陵的记载 “在(怀)州西二十里”,[2]438后经多方考证,认为记载有误,怀陵在怀州城北方向,即位于城北的床金河谷和位于西北的乌苏伊肯河谷。[12]在地形选择方面,陵内山势雄伟挺拔,三面群峰环抱,树木茂盛,溪流不绝,具备了辽皇陵“依山为陵”和选择风水秀美的高山大脉作为墓地的特征。
辽庆陵,《辽史·地理志》庆州:“庆云山,本黑岭也,圣宗驻跸,爱羡曰:“吾万岁后,当葬此”。兴宗遵遗命,建永庆陵。[2]438辽庆陵位于赤峰市巴林右旗的索博日嘎苏木的大兴安岭山脉中,瓦尔曼哈山(辽之庆云山)东西横亘,山南坡间相距约 2 千米东西排列三座陵墓,此即辽庆陵。
辽显陵,《辽史·地理志》显州条载: “显陵者,东丹人皇王墓也。人皇王性好读书,不喜射猎,购书数万卷,置医巫闾山绝顶,筑堂曰望海。大同元年(公元九百四十七年)世宗亲护人皇王陵驾归自汴京。以人皇王爱医巫闾山水奇秀,因葬焉。山形掩抱六重,于其中做影殿,制度宏丽。”[2]455显陵位于辽宁省北镇市,主陵在富屯乡的琉璃寺,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长子王耶律倍的墓地。陪陵在富屯乡新立村的董家园子,是耶律倍长子辽第三代皇帝世宗耶律兀欲,和世宗的怀节皇后、皇妃珍氏和耶律倍的三子耶律隆先和四子耶律道隐。
辽乾陵,《辽史·地理志》乾州条记载:“本汉无闾县地。圣宗统和三年置,以奉景宗乾陵。”[2]455位于辽宁省北镇市,主要皇陵位置在富屯乡龙岗子村,当地人称此处为“大土包”,据说是辽景宗耶律贤和睿智皇后(俗称契丹萧太后)的合葬墓。“龙岗墓群”也在这一区域内。据史书记载,陵区内还埋葬着天祚帝耶律延禧以及名臣耶律隆运(韩德让)、耶律宗允、耶律宗政等数十位辽代声名显赫的人物。
后族萧氏家族墓地,契丹贵族萧氏墓地迄今发现较多,墓地规模比较大,少则三五座,多则几十座。选址也十分注重堪舆,萧氏家族墓地主要集中在土河上游马盂山一带,也都是依山傍水的风水佳地。卫国王驸马陵位于赤峰市郊区大营子乡大营子村,1953 年由热河省考古工作队清理发掘。墓地在大营子西北的盔甲山南麓第一主峰的东南约 100 米的缓坡山,附近地势由西往东逐渐高起,盔甲山高 1470 米。山以北为西路嘎河上游冲积平原,以南则山多地少,墓门为南偏东 4°。根据出土墓志记载为辽驸马赠卫国王墓。[13]辽陈国公主驸马合葬墓,位于内蒙古哲里木盟奈曼旗青龙山镇,在斯布格图村北庙山的南坡上。[14]秦晋国大长公主陵,契丹秦国大长公主墓,位于河北平泉县蒙和乌苏乡八王沟西山坡上,四周群山环抱,前有南北行的沟壑,此墓东向。萧仅墓,萧仅墓位于阜新县八家子乡西北西北 3 公里的乌兰木图山南坡,坐北朝南,乌兰木图山为阜新第一高山,牤牛河发源于乌兰木图山西坡。墓门方向为南向偏东 15 度。肖袍鲁墓,位于辽宁省法库县柏家沟公社前山大队。墓地在前山大队村东北2.5 公里的山谷中,墓葬处在一条东西走向的山谷的北山南坡上。后面突起两个山头,被当地人称为蝴蝶山,东面是山谷的开口,谷口东面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山岭。在东 7.5 公里即为辽河。墓门向南偏东 24 度。[15]肖义墓,发现于辽宁省法库县西北 45 公里叶茂台西山南坡向阳处[16],在这座墓室底部考古工作者发现了“石条盖顶的地下水道”,也就是通过这条水道发现该墓葬。这一水道修建很可能是与墓葬堪舆术的“藏风得水”观念有关。
综上对契丹贵族墓地选址的分析可以看出,契丹贵族墓葬都依山为陵,背山选择高处可以感觉有气势,高瞻远瞩;选择面向开阔地,其后人则有大好的发展前途。“葬者,乘生气也。其行也,因地之势;其聚也。因势之止丘陇之骨,冈阜之支气之所随”。死者与生者及自然山势丘陇联合在一起,这便是最早风水理论在墓葬中的应用。“风水”好的地理条件,大致是前有“照山”,后有“戤山”,左右有“靠山”,所谓前“朱雀”,向阳高燥,后“玄武”,草兴木茂,左“青龙”,右“白虎”,虎踞龙盘,土质厚实,必是发祥之地,子孙兴簪婴相继。从春秋,到秦汉、唐宋墓地选址都基于此理论,由以上契丹贵族墓葬考古材料我们就不难看出辽代墓葬这种“依山为陵,背山,多选在阳坡”是对辽王朝以前,唐宋丧葬习俗的一种沿袭和发展。
有水环绕,在风水理论中,强调得水为上。“风乘气则散,界水则止。”又云:“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17]我们可以从材料中看出辽代墓葬的选址都伴有水系,如祖陵“溪水自北向南流,经西南谷口流出,终年不绝。”庆陵山中溪涧也是终年不绝,汇经东南方谷口流出。不仅是皇陵如此,公主驸马,契丹贵族汉人地主豪强的墓地也都会选择依山傍水,可见辽代在墓葬选址方面不仅注重选择大山,同时也不能缺少水系,这种山环水绕的架构,正是风水意义上墓葬的首选之地。
墓南向偏东,按照风水的一般理论,选择方向是与整个环境结构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一般坐北朝南是标准。在墓葬风水的选择上常常还要结合山的走势等,大致都在南和东之间。根据已经出土的契丹贵族墓志发掘报告证实,辽代的墓葬方向(指墓门方向)皆在东南之间(95 度—175 度),墓门与墓地方向是一致的,与中原传统墓门向正南有所不同。契丹人有“东向拜日”的习惯,这一习惯很可能是影响到墓门方向的因素。在墓地选址的风水观念中,墓门方向亦多是东南向,中间正南是留给神明的道路,所以墓门多南偏东。
集中的总体布局是契丹贵族墓葬选址的另一主要特点,因受风水理论的影响,彼此间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和呼应关系,即一致的朝向、相类似的建制、相似的方位关系等。大多数契丹贵族墓葬都是以家族墓葬的形式出现,由于史料上的匮乏和考古资料的不完善,对于穴位布置是遵照怎样的制度建立的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三、择时下葬


出土的契丹贵族墓志碑文中明确记载了墓主人的卒、葬日期,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葬。关于下葬“吉时”的记载一般采用中原王朝传统的“四柱法”纪时,即年,月、日、时,四者既有相互之间的联系,也可以各有侧重,根据五行、堪舆、丛辰诸家之说或本家族的拘忌,形成代表本家族的风水禁忌。从春秋战国时开始,伴随着天文历法知识的发展和阴阳五行之说的流行,形成了一套复杂的时日凶吉选择法,到唐宋期间中国传统风水择吉之风发展到顶峰。择日所依据的基本理论有天干、地支、五行、二十八宿、十二支、八卦等,不论它们的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有何不同,最后在择日理论中都分类配合,相互形成了各种关系的形态。古人用干支来纪日,即“天有十日”;十二地支就是十二辰,用来记月。又将干支结合起来纪年,六十年一循环。同时将干支与五行八卦等理论结合便具备了相生相克的基本关系,于是形成了具有凶吉意义的各种吉日与凶日。在辽代的石刻资料中不乏大量类似的运用干支纪时表示吉日吉时的记录,在选择吉时的时候也是继承和发扬前人的干支、阴阳五行、八卦的等理论。
年,我国古代以干支纪年,这种纪年法六十年一循环,存在规律性,为堪舆家纪时“四柱法”之一柱。“凡葬,先择年,年吉然后择月。”[18]284如有学者指出北朝葬在子、午年者颇多,葬在五音姓利中的通月者亦众,说明五音姓利择吉法在北朝时期对葬埋择吉有一定影响,至唐代仍是广为人知的理念,宋代五音姓利择吉法进入官修典籍。[19]与宋同时期的辽代契丹贵族也深受五音姓利与葬日选择关系的影响,利用五音姓利进行择年月最为常见。所谓五音姓利,就是将天下之人总归为五姓:宫、商、角、微、羽,姓便代表了一种特定的五行,在与年余月日代表的五行属性组成代表吉凶寓意的年月日时,就是五音利姓的基本常识。基本原理包括新卜茔域需太岁纳音与姓相生、五音姓利夫妻合葬墓需考虑“五姓大小墓受杀、孟仲”之说取孟、仲年,不取季年,与月的搭配上一般是孟年用仲月,仲年用孟月;“通年”之说,“如大通年用小通月,小通年用大通月,交互用之,无不利也。”《重校正地理新书》卷10《年月吉凶》:“太岁在子、午、卯、酉,名大通年。太岁在寅、申、己、亥,名小通年。”以“通年”为吉。如《韩瑜墓志》“国朝深谕吉地,允择通年”[20]94的内容不但说明风水观念深入人心,也表明了辽朝廷对这种风水观念的尊重。
契丹贵族的墓葬形式多采取聚族葬、归葬祖坟,而夫妻合葬墓是最常见的丧葬方式,因此在葬年月的选择上首先考虑五姓大小(夫妻)墓受杀。夫妇二人合葬墓,必然有一人早亡而另一人祔葬而考虑小墓受杀的拘忌。“凡大墓受杀年月,不得开夫墓附妻丧,若小墓受杀年月不得开妻墓附夫丧,大凶”[19]184。耶律氏皇族与萧氏后族本无汉姓,《辽史·后妃传》记载:“太祖慕汉高皇帝,故耶律氏兼称刘氏,以乙室、拔里比孝相国,遂为萧氏”。刘姓,按五音中应属宫音,“宫姓己酉丑年月为大墓受杀,即己巳、癸酉、乙丑为正杀。亥卯未年月为小墓受杀,既己亥、癸卯、乙未为正杀”,不开夫墓之月四、八、十二,不开妇墓之月二、六、十。[19]284萧姓五音中属角音,“角姓申子辰为大墓受杀,即丙申、庚子、甲辰为正杀,寅午戊年月为小墓受杀,即丙寅、庚午、甲戌为正杀”,不开夫墓之月三、七、十一,不开妇之墓月正、五、九。[19]285韩姓五音中属商音,“商姓寅午戊年月为大墓受杀,即壬寅、甲午、戊戌为正杀,申子辰年月为小墓受杀,即丙寅、庚午、甲戌为正杀”,不开夫墓之月正、五、九,不开妇之墓年月三、七、十一。如下表对已出土的契丹贵族夫妻合葬墓葬年月统计分析,除耶律弘世夫妻合葬墓没有避开大墓受月份,(凡葬有二法,有吉葬,有凶葬,百日内承凶下葬无禁忌,考其妻葬期为百日内承凶下葬无禁忌),其余合葬墓均符合五姓大小墓受杀中宫姓的禁忌,符合宋辽时盛行的五音姓利择吉法。






月,由于干支纪月未普遍流行,且推算稍繁,故辽人多喜欢用月建(农历每月所置之辰为月建)代替。如《耶律昌允妻萧氏墓志》“大安八年壬申岁正月壬寅二日乙酉癸时,启先太师之茔合祔焉,礼也”。[21]208又如《萧乌卢本娘子墓志》(大安七年)“选定次岁辛未、月建癸巳、二十日□时、祔于先茔之北”[22]205。均是用干支纪月法表明月建。契丹贵族丧葬择时里对月份的要求是“利月”《重校正地理新书》卷10《年月吉凶》:太岁在子、午、卯、酉,名大通年。又用二月、八月、五月,十一月,名大通月。太岁在寅、申、巳、亥,名小通年。又用正月、七月、四月、十月,名小通月),按《葬历》所载,是讲究奇偶(即奇月死,偶月葬,偶月死,奇月葬。);修造大原则的推算,则有“二德”推移之说(《宅经》:“又此二宅,修造唯看天德、月德,天道到,即修之,不避将军、太岁、豹尾、黄幡、黑方及五姓宜忌,但随顺阴阳二气为正。此诸福煞,依阴阳而立,故不能若为灾,避之亦不妨。”)。至于下葬吉月的具体要求,可参考上条年的选择,年月的选择上除了夫妻合葬墓要考虑“五姓大小墓受杀”外,在年月的选择上就是“孟仲”之说与“通年”之说。

日,契丹贵族葬时中纪日的方法包括干支纪日法、蓂荚纪日法、五行纪日法、月相纪日法等,在择吉避凶方面,主要以干支纪日法最为常见,在下葬的择日上,以“吉日”为良。契丹贵族所用择日,不过唐人之余,故可根据此前阴阳宜忌日期及宋代《地理新书》的相关记载来推算。在选择上首先避讳“十不可葬日”,据宋人《地理新书》载:“己巳、辛巳、癸巳、乙巳、丁巳、丁亥、乙亥、辛亥、癸亥、名天地重复日,不举凶日,值此日死者”。[19]302对已经出土的辽代石刻资料关于葬日的记载统计,以上几日均为出现过,契丹人所不用的葬日与五姓纳音择日篇中明确禁止用于下葬的忌日一致。[22]46
时,在最重要的吉时环节上辽人的葬时纪时方法上也是采用了不同的纪时方法,包括地支纪时法、干支纪时法和天干纪时法。契丹贵族葬时的另外一个主要方法是将八卦和天干混和,由此产生堪舆家认为的四个最吉利的时辰,“四大吉时”成为民间择时法之一,“辽金石刻之文多作斯语,以甲乙丙丁庚辛壬癸乾坤艮巽代十二支纪时也。”此说源自唐,非只辽金用之。吕才葬书:“若用葬书,多用巽、艮二时,并是近夜半。”出土资料关于契丹人葬时中“吉时”记载相对较少,无法考证其规律,故本文不进行重点讨论。从目前不太完全的统计来看,契丹贵族多选用的下葬吉时为分别是“甲时”、“乙时”,“艮时”与“巽时”次之。可以看出的就是契丹人的葬时大多数选在夜间来完成,与唐代下葬吉时的选择相吻合。



四、结语


丧葬习俗是很重要的文化表现形式,契丹贵族丧葬习俗的变迁是其政治经济发展衍生的文化产物。辽朝建立后,统治者大胆启用汉族知识分子为官, 积极承袭和借鉴唐、宋中原传统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唐宋礼制则成了辽朝学习的主要方面,其中凶礼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在唐宋礼制的影响下,契丹的丧葬习俗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特别是“ 澶渊之盟” 以后的一百多年间,辽宋之间友好往来日益频繁,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交往更加畅通无阻,中原的礼制与风俗,逐渐呗契丹人接受。《辽史》载:“太宗克晋, 稍用汉礼”,“唐晋文物,辽则用之”,“及太宗人汴,取晋图书、礼器而北,然后制定,渐以修举”,[2]14中原传统文化成为契丹人文化习俗转变的最为核心的因素。在上述的历史条件下,契丹的丧葬习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原汉人“事死如生”的观念在辽开始传播。唐宋时期是风水观念在中国古代发展的顶峰时期,在这种大趋势的影响下,产生了以干支与五行相生相克风水理论结合的丧葬习俗,一同被辽代的契丹人学习和接纳。值得关注的是契丹人原始宗教信仰,为契丹贵族丧葬习俗中风水观念传播提供了可能。原始萨满教作为一种完整的宗教表现形式在辽代已经基本消失,只有一些对自然和对祖先的崇拜的内容被以民俗的形式继承下来,为风水观念的传播提供了契机。契丹早期葬俗“父母死而哭悲哭者,以为不壮......冬日时,向阳食;夏月食,向阴食,若我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可见契丹人早期对家族祖先灵魂的崇拜和祭奠之情。契丹族的祖先崇拜活动逐渐演变成为其固定习俗,丧葬礼仪实则也是灵魂崇拜的一种形式表现,自然也就是祖先崇拜联系在一起。契丹贵族依风水下葬的丧葬习俗,正是中原丧葬习俗与本民族信仰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是在内部民族信仰和外部中原文化共同影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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