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走私多重犯罪!“美商婕斯”传销诈骗团伙25人落网!

2023-12-24 06:20| 发布者: 当当当当裤裆坦| 查看: 299| 评论: 0

来源:防骗大数据


央视新闻1月16日报道,广州海关缉私局近日破获特大跨境电商走私案。走私团伙通过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方式,先后走私美国婕斯公司产品货值约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40多亿元。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正文共:1459 字阅读时间:4 分钟








题图:主题配图




防骗说395:美商婕斯传销走私来自防骗大数据00:0012:54




日前,广州海关缉私局组织警力将走私婕斯产品的犯罪团伙打掉,包括婕斯公司大中华区总裁、台湾人李某在内的2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现场查扣涉案货物484万盒,价值20多亿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由缉私部门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无保健品功效,属虚假宣传

美国婕斯公司主要经营以白藜芦醇为原料的保健品、化妆品等所谓的“抗衰老”系列产品,其产品并没有取得在中国的销售资质,经鉴定,也没有所谓宣传的抗氧化、抗衰老的功效。









广州海关缉私局侦查一处一科科长董军表示,因为婕斯产品在中国销售的时候,没有取得食品、药品、保健品相应的这种销售的资质,所以它只能通过走私的方式进入中国境内。“我们经过鉴定,它是没有保健品这个功效的,它是属于一种虚假的宣传。”




信息造假,低报价格

既然是非法销售,那么婕斯的产品又是通过怎样的渠道来到中国的?




2015年婕斯公司在上海注册了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财产管理,但并没有产品销售。为使其产品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婕斯公司以包税方式委托给香港天一物流公司。




广州海关缉私局南沙分局侦查科科长王冰介绍,“天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找到广州瑞藏贸易有限公司。因为广州瑞藏贸易有限公司有一个跨境电商平台,可以以个人跨境电商模式进口货物。”通过运作,香港天一公司就把婕斯公司的产品以保税电商的模式进口到广州南沙保税物流园区,再委托给广州瑞藏公司,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走私进境。









国家规定,每位公民每年可在跨境电商平台单次交易5000元,年度交易26000元,购买进口商品享受税收优惠。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进口商品必须是有额度的公民才能购买。




缉私人员调查发现,广州瑞藏贸易有限公司老板彭某派人先后网购公民信息15万多条。瑞藏公司将婕斯公司的产品进货以后,香港天一物流公司以真实的内地客户信息覆盖向海关申报的假的客户信息,将货物快递给婕斯公司的境内客户。(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婕斯的产品价格从几十到上百美元不等,价格较高,其中主打产品就是沛泉果汁。由于国家规定的年度交易限额对婕斯在境内的销售影响极大,为此走私团伙就采取低报价格的手段进行走私。









王冰说:“一直以来(婕斯)向海关申报沛泉果汁的价格都是50元人民币一盒,但是实际上来说,就是国内客户向美国婕斯订购的价格是600多元人民币一盒。”




犯罪团伙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公民信息后,将被称为“三单”的订单、支付单、运单造假,再加上采取低报价格的手段,通过跨境电商将美国婕斯产品走私进口获利巨大。




以传销手段进行销售,符合传销界定

报道称,婕斯公司销售产品是会员制,发展下线,因层级不同,可获得销售额5%~30%的奖金。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婕斯公司无论从奖金模式还是会员层级,利润分成都符合传销界定。“因为它是以这种传销的手段进行销售。中国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多次对婕斯产品进行过打击,对它的货物进行罚没。”董军说。












经过数月的侦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指挥下,广州海关缉私局日前组织警力将走私婕斯产品的犯罪团伙打掉,包括婕斯公司大中华区总裁、台湾人李某在内的2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现场查扣涉案货物484万盒,价值20多亿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由缉私部门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悉,婕斯公司公布的数字显示,2018年全球销售额为14.6亿美元,其中中国市场销售额高达10亿美元。2019年5月,婕斯公司组织万名中国员工瑞士游的消息引起了网络上的热议。(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原标题:[新闻直播间]打击跨境电商走私)



<hr/>
内容来源:本文由防骗大数据(FPData)转载于央视网·央视新闻《新闻直播间》栏目,特此鸣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上一篇:追逐个性的表达,这些企业的大型活动热情飞扬

下一篇:无牌直销婕斯的“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精英背书收入流向不明

sitemap.txt | sitemap.xml | sitemap.html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自动引流系统 ( 湘ICP备17022177号-4 )

GMT+8, 2024-11-11 06:28 , Processed in 0.255799 second(s), 2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