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电商平台销售东方药林产品的公告

2024-12-5 22:56| 发布者: 马宝清马宝清| 查看: 117| 评论: 0

我公司即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企业在电商平台销售我公司产品,所有电商平台销售的我公司产品包括:魔术丝、百年纳、SAGH等品牌产品均为违规侵权销售行为,我公司将依法保留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公司也发现有部分商户有伪造授权书,私刻公章,销售假货行为,我公司已依法报案并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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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已通过公司通告知会所有公司经销商公司的处罚制度,公司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网络低价销售行为,包括开设店铺,参与运营,提供产品等。现我司已针对违规销售渠道、商家、供货经销商开展大力度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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