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17 06:42| 发布者: 潘金麟| 查看: 89| 评论: 0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爱国先生,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南京高科、无锡银行、常熟银行、美思德、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女士,近三年签署过南京证券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晶女士,近三年没有复核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意见

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在其从事公司 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两项议案皆全票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无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52,9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陈凯先先生、董强先生、许敏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2021年度与其实际发生销售额2.56亿元,2022年根据1月份与其发生额,且预计公司2022年度整体销售额上升,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6亿元;

注2:服务业(餐饮、住宿)无法准确统计同类业务总额,故无法计算占同类业务比例。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娅

注册资本:13,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道浦路1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体外诊断试剂、中药材、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保健食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一类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日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光学仪器、计算机及硬件、办公耗材、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化妆品、消毒用品销售;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医院及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投资和相关咨询服务;受委托从事医院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咨询;医疗器械设备售后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缘商业资产总额为280,058.57万元、净资产为101,305.8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85,091.99万元、净利润为4,631.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2021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71%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康缘商业为康缘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康缘商业属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存在药品购销合作关系。

(二)江苏康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生态农业”)

法定代表人:朱健俭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海县李埝林场李林路

经营范围:中药材、农作物种植;中药材晾晒、烘干;水产养殖;苗木繁育及销售;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药材种植;中药材收购;中药材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蒸煮、炒制等初加工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缘生态农业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6,659.35万元、净资产为6,297.0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378.73万元、净利润为538.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生态农业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连云港康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物业”)

法定代表人:朱健俭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南路93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房地产价格评估);家政服务;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服务;环境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洗服务;电梯维护;日用杂品销售;体育场馆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劳务派遣;住宿服务;蒸汽热水销售;健身服务;棋牌服务;足疗服务;推拿保健服务;卷烟零售;水晶制品、工艺礼品销售;餐饮服务(烘焙,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缘物业资产总额为2,546.36万元、净资产为199.0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965.44万元、净利润为151.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康缘物业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江苏礼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华生物”)

法定代表人:夏燕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2幢2层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礼华生物资产总额为8,239.89万元、净资产为527.70万元、2021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4,211.83万元、净利润为430.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礼华生物系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1;证券简称:*ST百花,以下简称“百花村”)全资子公司。鉴于百花村2021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故此处仅披露礼华生物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数据,2021年度数据请参见百花村2021年年度报告。

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华威”)系公司与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龙生物”)共同出资设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黄龙生物持有其40%的股权;黄龙生物、礼华生物均为百花村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礼华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康缘华威的关联法人,依据谨慎性原则,将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统计范围。

(五)江苏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医药”)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78号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以及体外诊断试剂(I类、II类、III类)的研发、生产;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零售、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新医药资产总额为18,342.61万元、净资产为1,966.5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34.74万元,净利润为-2,457.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中新医药为康缘集团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其应支付本公司的款项不会形成资金占用。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康缘商业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一方面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在该关联方负责的业务区域内的药品销售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另一方面能够保证化工辅助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

公司与康缘生态农业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效控制原药材的质量,保证原药材物质基础的一致性,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控性,同时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原药材的价格控制能力。

公司与康缘物业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效降低我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与礼华生物的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该公司拥有的化学药领域研发优势,加快公司在化学药领域布局和产业平台建设,实现公司经营品种的多元化发展。

中新医药租赁公司子公司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建筑,有利于江苏康缘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高已建房屋的利用率,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公司主要业务对上述关联方不存在重要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1年3月2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海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传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肖安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邱洪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杨永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高海鑫先生、王传磊先生、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肖安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高海鑫先生、王传磊先生、潘宇先生、肖安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肖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邱洪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邱洪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邱洪涛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按时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变更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原证券事务代表邱洪涛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任命陈彦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彦希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能力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高海鑫先生、王传磊先生、潘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肖安亮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同意聘任邱洪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附件:

简历

高海鑫,男,1988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石油化工专业),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生产党委书记、生产总监,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兼公司销售系统江苏事业部销售总监。

王传磊,男,197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起先后在史克必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代表、省区经理、大区经理、销售总监。2016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尤赛金(“银杏二萜内脂葡胺注射液”简称)事业部销售总监,现任销售系统招商代理、零售、第三终端业务板块负责人。

潘宇,男,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经先后在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赛诺菲安万特制药有限公司、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微岩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营销相关的管理职务。2021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市场开发中心负责人兼康缘药业现代中药研究院副院长。

肖安亮,男,198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MBA,中级会计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生产成本部经理,营销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邱洪涛,男,197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2年10月起先后在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8)、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证券事务工作。2015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管理中心经理兼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陈彦希,女,198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加入公司,曾任子公司康盛医药财务主管、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经理,现任证券事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过去12个月内,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006号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药业)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康缘药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康缘药业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爱国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军

中国·上海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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