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黄某等8人恶势力一案

2022-10-8 09: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58| 评论: 0



2019年11月29日上午,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在西安市航空基地管委会孵化器报告厅对黄某等8人恶势力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阎良区委政法委书记彭胜利、区公安分局局长冯勃、区各机关单位、中航西飞公司、中航一飞院、中航试飞院职工、航空基地管委会职工、高校学生等200余人旁听了宣判。














2017年11月,被告人黄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与被告人张某、李某等人合谋开设赌场,高息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后为索要赌场借款,以被告人黄某为纠集者,被告人王某某、白某某为成员形成恶势力,伙同被告人李某某,对被害人杨某某、李某采取拘禁、殴打、恐吓,对其家属进行滋扰、纠缠,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经营,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张某、李某、张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并提供场地、赌具、现场服务,涉案赌资达人民币150000元,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黄某、王某某、白某某、张某、李某某为索取非法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黄某、王某某、白某某、李某某随意殴打他人、以纠缠、燃放鞭炮、叫骂哄闹等方式恐吓他人,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为纠集者,被告人王某某、白某某为其他成员,经常纠集,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














综合被告人黄某、王某某、白某某、张某、李某、李某某、张某、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等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阎良法院设立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确立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审理原则,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立、快审、快判。阎良法院还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扫黑除恶各类信息百余条,发放宣传彩页、调查问卷千余份,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20余次,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认识,提高了辖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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