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法院法官“如此”党的群众工作路线?

2022-10-14 10: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5| 评论: 0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很好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纠正了隐藏于党员干部内的一些不良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

各级党员干部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下,树立了正确的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然而,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结束不满4个月之际,部分党员干部的“旧病”又复发了,而且有复发愈重之迹。

近日,记者因网络上一篇标题为《内蒙古开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苑清华“吃完被告吃原告”不为民办事》的帖子一事向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法院核实其真实情况时,却遭到该县法院信访办一位齐姓工作人员蛮横对待和恐吓,称记者为“骗子”,并恐吓称“在问(此事)我就报警”。

据上述帖子称,开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苑清华在2010年5月审理小街基镇村民张占海和孙鹏有关1万元借款的债务纠纷中,判决原告张占海胜诉,但是判决生效已经过去4年之久,张占海依旧未能拿到孙鹏的借款,只因孙鹏拒绝执行。张占海多次要求苑清华将案件移交,但法官苑清华一直以自己帮助协商解决为借口压住案件不放。一直拖了4年多,让张占海自己去找孙鹏的资产,找到了就执行。

帖子中还透露,执行法官苑清华和被告孙鹏关系密切,曾多次一起喝酒吃饭,还放狂言“吃完原告吃被告”。

1月26日,记者就上述帖子中的情况电话采访了开鲁县人民法院,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院方已关注,并会转交院领导和院方宣传处的齐文胜(音)法官,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找齐(文胜)法官联系”,并将齐文胜法官的手机号码留给了记者。

随后,记者便接到法院0475-6211096的电话,电话中一位自称姓李的女性工作人员称,自己是开鲁县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的,并表示上述事情“法院信访室正在调查,过几天会将调查结果公布给媒体”。

然而等了一个星期后,记者依然没有得到开鲁县人民法院关于此事的调查结果。

2月4日,记者首先拨打开鲁县人民法院宣传处齐文胜法官的手机,然而当电话接通后,对方称记者打错了。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法院信访室的(上述)工作电话,电话里一位齐姓的工作人员在听了记者关于此事的介绍,并追问上述事情是否有调查结果时,齐姓工作人员突然“雷霆大怒”,态度极其蛮横的对记者说,“这事情有没有处理结果,我没有必要向你汇报”,并称记者是骗子,随即挂断了电话。接着记者再次拨通了法院信访室的电话,接电话的依然是上述齐姓工作人员,记者刚表明身份还没说话,齐姓工作人员便威胁记者,“再询问这件事,再打电话,我就报警”。

至此,这样的态度着实让记者一惊,专家表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解决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及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等方面做了深入的学习,尤其以县级领导,因为县级领导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实践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搞的怎么样,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问题解决的怎么样,都直接能被人民群众所体会到和感受到。

因此,对于开鲁县人民法院用如此“态度”对待群众问题,令记者十分不解,由此不难解释,当地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积压已久的“旧病”又复发了,而且愈发严重了。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1月,开鲁县人民法院执行积存案件221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就是要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做到联系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零公里”、基层组织“零休克”、干群关系“零隔阂”。(记者/张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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