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宝马车交付场景
近日,一位天狮经销商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天狮激励制度近年来减少了奖项数量,调整为“汽车”与“房子”两项奖励,“框架结构比原来简单了很多。”其中“房子”的正式名称为住宅基金奖,与过去的游艇、飞机一样折算成现金发放。该名经销商声称,住宅基金的单笔奖励规模在100万元左右,而“汽车”的奖励车型则包括了“宝马X7、奔驰”。
该名经销商表示,获得轿车激励的经销商“都是多年的老天狮”。“这里讲的车不光是这个车一定要怎么样,哪怕只是一般性能够代步的。这个车是一种荣誉,能够奖车的人,肯定是有团队的。”她表示。
天狮集团2015年组织的一次经销商旅游活动引发舆论关注。据BBC报道,2015年5月,天狮组织6400多名经销商进行为期四天的法国旅行。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天狮经销商们组成“TIENS’ DREAM IS NICE IN THE CÔTE D’AZUR”(天狮的美好梦想在蓝色海岸)字样,打破了“最长人体拼写字句”的吉尼斯世界纪录。随后,李金元身着白色西装,站在一辆吉普车上驶过这支队伍。
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李金元称,“其实我们每年都搞奖励员工海外旅游的活动,奖励世界各地销售业绩最好的员工到世界各地旅游。去年我们就在俄罗斯旅游,带了两三万人。在俄罗斯也是当地政府高规格接待。”
与天狮经销商的对话
此外,天狮在其他国家的奖金制度各不相同,可见各国分公司在管理经销商方面也享有一定程度自由。李礼曾任天狮控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Tiens(Asia Pacific)holdings Pte.Ltd)总经理,他在自己的MBA学位论文中回忆2008年前后开拓新加坡市场的经历时写道,“不难发现,天狮的奖金制度是最好促销打折的方式。在买到一定程度,按照佣金制度返回一定比例的钱,但前提是消费者必须成为天狮集团的直销团队的一员......这种方式吸引了一批消费者加入团队。”李礼所描绘的佣金制度表共分为七档,最低一档为经营业额累计满1600新元,对应3%的佣金。最高一档为80000新元,对应21%的佣金。
非洲媒体allAfrica.com于2014年刊发报道《Uganda: Get Rich or Die Trying - the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Death Sentence" in Uganda》(乌干达:发财或死于尝试——乌干达的中草药死刑),展现了天狮在乌干达开展的“直销”业务。据报道,消费者在缴纳20美元会费以后便成为天狮经销商,能够从购买产品中获得折扣。经销商由低至高被分为8个等级。在达到“8星级”后,经销商继续扩张网络便能晋升“铜狮”、“银狮”、“金狮”,享受旅游福利,获赠四座轿车。文章提到,发展下线比扩大销售对提升等级的帮助更大,并因此质疑天狮所谓的“多层次直销”模式实为“稍加修饰的传销”。 曾经上市公司子公司,今成传销“假天狮”招牌
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此前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打着“天津天狮”名号进行的“假天狮”传销活动已成为集大锅饭、人身控制等特点于一身的“北派传销”之典型。
2002年,辽宁人杨玉勇带领团队加入天狮,成为天狮集团继“成功”、“金星”之外的第三大系统——“阳光”系统。李旭表示,杨玉勇带来的人马“数以万计”。天狮招募杨玉勇团队原本是为了扩张市场,但后者以天狮名义进行传销,使得“假天狮”的雏形在此诞生。2003年,杨玉勇团队被天狮整体开除,但打着天狮旗号的传销活动却并未停止。2006年,杨玉勇被捕。
除了杨玉勇之外,另一个“假天狮”典型案例是重庆人罗国文开展的“天狮美丽佳人”传销。据山东省聊城市警方通报,罗国文团伙假借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化妆品“美丽佳人”的幌子发展下线,在全国15个省拥有10万传销人员。2005年,罗国文被捕,次年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获刑二年。
“假天狮”的传销行为并未随团伙首领的被捕而消散。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天狮”发现,截至目前,天狮所牵涉进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数量达230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达1582件,其中包括5起故意杀人案件,24起故意伤害案件以及1550起非法拘禁案件。
3月8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拘禁罪对郑某勇、阙某理为首的涉恶传销组织1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文章称,该传销涉恶集团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以销售化妆品为幌子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然后采取非法拘禁进行洗脑,并以哄骗、威胁、殴打等方式非法获取钱财。该犯罪集团涉及犯罪事实40余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曾作为上市公司天狮美国控股子公司,为天狮集团生产高钙冲剂等主要产品的天狮发展,如今已沦为传销团队冒充天狮的招牌,而被天狮集团“划清界限”。
2018年9月11日,天狮集团发布公告称,“假天狮”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天狮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给天狮公司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假借与天狮公司合作的名义,对外宣称为‘天津天狮’或‘天狮生物发展’等进行欺诈活动,实际业务则与天狮公司无关。”天狮集团在公告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