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集团被罚187,8万元,涉嫌违规为何屡禁不止?

2022-12-4 16: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83| 评论: 0

近日,直销企业广东太阳神集团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187万多元的新闻,在网络传播被关注。
广东太阳神集团为何被罚187.8万元?




据媒体报道,近日,据信用中国显示,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87.8万元。



据东市监罚﹝2022﹞Z50112001号显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
据企查查显示,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33811.4万港元, 潘皓皓担任法人。该公司由中国太阳神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5%,东莞市大正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



此外,据国家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官网显示,2007年2月2日,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获得第16张直销经营许可证。
对于广东太阳神集团,应该很多都有所了解。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食品、药品、化妆品为主的中外合资企业集团。2007年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成为中国第16家获直销牌照的企业,逐步形成了直销、传统营销、电子商务及养之尊会员连锁店经营四大经营模式。
太阳神集团以“关爱生命,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社会各项公益、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并在抗击非典时期、国家和人民遭遇洪涝大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中表达爱心,伸出援手,20多年来向社会各界捐资赞助达数亿元。历年被评为食品优秀企业、外商投资先进企业、模范纳税户,国家银行认定的AAA级信用企业,连续21年被国家工商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然而,其经营活动中也遭到非议,更多是质疑其经营销售方式涉嫌传销。
原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现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曾总结传销与直销的区别:第一,传销是违法行为;第二,先交纳一定数量的所谓“入门费”;第三,拉人头,要求发展下线,像金字塔型一样。


“直销”与“传销”定义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的传销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具体行为种类上,《禁止传销条例》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传销一般包括三种类型:
收取入门费式: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的资格。
拉人头式:单纯地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团队计酬式: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三者的特点都在于发展人员,在组织者或者经营者与被发展的人员之间形成上线和下线的关系,上线从下线获取一定的报酬。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直销一般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因此,直销的特点在于:直销员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
太阳神一路走来,总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一路走来,太阳神涉嫌传销这事也好像是永无休止,无休无止。
2009年7月,吉林长春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经检查核实,“太阳神”在当地一经销点开展业务两个多月,行为涉嫌传销,依法予以取缔。
2010年5月,江西省石城县工商局办结一起涉嫌传销案,发现其正是打着 “太阳神”的旗号。
2011年7月,贵州省小河区工商分局在 “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中,向一家超范围经营的太阳神直销活动网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2012年5月,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神)等直销企业的专卖店被广东省怀集县工商部门调查。
2016年5月,从重庆市城口县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有消费者投诉“太阳神”涉嫌变相传销,当地工商局以及食药监分局经过调查,进行了查处。消费者投诉中指出,亲眼看到有老人不顾家人的苦苦劝阻,毅然决然的把自己辛苦积攒的3万7千多养老钱拿去买“太阳神”直销集团生产的保健品、药品作为救命良药。
被扎堆曝光的“涉嫌违规销售”问题,让太阳神在直销使命上,坚持的养生道路上显得很尴尬。
《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直销企业对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除外。
对于太阳神营销中屡次出现的问题,犯下“同样的过错”,这难道不值得反思?下属的经销商涉嫌传销一事,难道公司不知情?如果不知情那就是严重失职;如果知情那就是默许,甚至就是包庇和纵容经销商搞传销。


权健传销门思考



2018年12月25日,丁香医生发表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将天津权健公司再次推上风口。12月26日凌晨,权健回应“百亿保健帝国权健”文章,称丁香医生诽谤中伤,要求撤稿并道歉。但其回应称:不会删稿,对每一个字负责,欢迎来告。
2019年11月,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束昱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案,由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月8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部分媒体报道:






我们的监管力同样值得思考。
“太阳神”为何一直会出现同样问题?如何为社会大众维护好一个明朗的发展和生活环境?同样留给我们共同的思考。
“太阳神”犯错,还会出现下一次吗??你怎么看?
来源:宽窄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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