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70年文献资料汇编——(280)全面小康(2001—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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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7日 22821期 第2版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自治区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张 力
各位代表:
现将五年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纪委及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促进了全区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
一、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全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紧紧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明纪律,确保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切实保证了政令畅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进一步严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纪律要求,严肃处理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中央关于规范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生产安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7211个,提出监察建议1888项,督促建章立制1099项,立案1626件,结案136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移送司法机关107人。参与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调查103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0人。三是加强对行政机关政务服务和执纪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采取集中治理、系统建设的方式,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着力打造以信息公开、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平台,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全区各级普遍成立行政效能投诉和监察机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自治区本级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2201件,办结16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4人。
二、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岗位廉政和典型示范教育。以徐国元、蔚小平、白志明、张志新等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片,建成一批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化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命名首批“全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区廉政教育基地”,收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9900多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1000多人次,诫勉谈话2100多人次;全区有89000多人次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有21000多人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中央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切实加大巡视工作力度。新增3个巡视组,拓展巡视工作范围,健全完善巡视制度,注重巡视成果转化和运用。对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地方党委集中换届工作进行专项巡视,保证了换届风清气正。二是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自治区纪委成立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双派驻”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治区纪委出台《“双派驻”机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和深化了盟市、旗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派驻机构直接向派出纪委监察厅(局)报告重要情况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三是加强对关键岗位、薄弱环节的监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了试点实践,紧紧围绕管权、管钱、管人、管事等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逐步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结合我区实际,在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自治区纪委出台了《加强对旗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参与赌博,“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三公”消费的监管。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累计减少538亿多元。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数和费用年均减少8%以上。公务接待费累计减少29亿多元。全区清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项目127个,对26个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全区有109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有79人因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三、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中央纪委通过有效的协调、正确的指导,对我区查办大案要案工作予以有力支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查办案件工作尤为重视,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自治区纪委关于案件线索的工作汇报,并实行对重大案件随时听取汇报、及时进行指导的制度,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了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案件查办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认真总结和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思路和方法,狠抓办案队伍建设,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等部门办案协作机制,推进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比较典型的有:赤峰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徐国元,锡林郭勒盟委原副书记蔚小平,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白志明等违纪违法案。此外,自治区纪委配合和协助中央纪委对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违纪违法案、呼和浩特市委原副秘书长张志新侵吞国有资产案、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原副主任牛志美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
2006年11月至2011年10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9772件(次),立案4731件,结案47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50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2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亿多元。通过查办案件,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经济和社会效果。
四、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常抓不懈,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农牧民权益的突出问题。纠正和查处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及拆迁中损害农牧民权益问题912件,立案查处59件,1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全面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草场专项治理工作,全区清退132个党政机关、1252名干部及非牧民占用草场1600余万亩,有效化解了因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占用草场引发的矛盾纠纷。认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查处违规金额214亿元,责任追究21人。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587件(次),涉及金额750多万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其他损害农牧民利益案件587起,责任追究19人,7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二是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查处和纠正社保资金违纪违规问题90个,涉及金额28亿多元,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查处住房公积金违纪违规问题28个,涉及金额5560万元。查处“问题乳粉”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3460件,涉及金额4226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95人。三是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全区累计查处中小学教育乱收费800多万元,清退违规收费金额500多万元,给予154人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四是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在全区旗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
机构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总金额8748亿元,减轻患者负担517亿元。全区收缴医务人员“红包”、开单提成金额228万多元,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9人。五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取消公路收费站点62个。查处公路“三乱”问题277起,给予147人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此外,认真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认真开展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取消和清理涉企收费2093项,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65起。认真开展了清理各类评比达标项目,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清理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违规收费项目,清理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兼任职务等工作。同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行风热线》栏目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促进了部门和行业作风的转变。
五、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自治区纪委以组织开展“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年”、“全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相关改革推进年”、“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年”等活动为载体,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分工方案》及《任务台帐》,健全和充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在全国率先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请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自治区领导同志带队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确保了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依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网络技术在行政监管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等工作深入开展。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和政府收支分类取得新的进展。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产权交易市场逐步规范。非税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非煤矿产资源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招拍挂信息公开机制、资质审查机制、公开竞价机制更加规范。国有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形成体系。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以及评审制度建设日趋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开始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有形建筑市场标准化建设、招投标评审专家评估及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更加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渐次展开。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不断延伸和拓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六、着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各级纪委坚持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注重发挥旗县级党委、纪委在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和乡镇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苏木乡镇、嘎查村党员干部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教育和监督。(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二版)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机制为突破口,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了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改革,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启动和召集制度、违规擅自决策问责制度,使村级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真正做到适度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嘎查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乡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行业风气、村干部勤廉双述、村务财务公开和“村财民理乡代管”等制度,推动基层民主监督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畅通群众合理诉求渠道,加强基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化。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狠抓落实,促进了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了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了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交流制度。完善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实行了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了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高等院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高校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积极探索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七、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自治区纪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通过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主题读书活动,制定《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自学大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深化。通过推行领导班子务虚会议制度,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率先实行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制,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遴选优秀年轻干部,纪检干部队伍年龄、专业、能力结构明显优化。通过推行干部分类管理,规范干部任免规程,新建、修订关于常委会议事决策、案件查办、干部队伍管理、系统内部监督等近百项制度、规定,自身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五推一决”办法选拔干部,运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干部,充分激发了纪检干部的工作、学习热情。通过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文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旗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基础,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年来,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自治区纪委坚持把建设惩防体系作为重要抓手,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要手段,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支撑,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呈现新亮点、取得新突破。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在我区召开,肯定并推广了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的经验;旗县和苏木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的组织建设和基础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办案工作的良好势头,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自治区纪委机关改革干部初始提名权实行的“五推一决”做法,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中央内参《决策参考》进行了刊载;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纠风、信访、廉政文化建设、审理、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别在中央专项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仍呈易发多发势头,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漂浮,执行力差,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旧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侈浪费之风。在具体工作层面上,个别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各地区反腐倡廉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地区反腐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仍需强化;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制度存在重建立、轻执行的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五年来工作的基本经验
五年来,全区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干部解放思想,努力实践,积极探索做好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总结和积累了一些对今后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的基本经验和启示。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对纪律检查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五年来,全区各级纪委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改革和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了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反腐倡廉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纪律检查机关职能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来,我区注重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既加强治标工作,把执纪办案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有效治理腐败的工作路子,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逐步形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全区各级纪委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对纪检工作的广泛支持,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办案工作作为基本职能、重要手段,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查办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五年来,自治区纪委坚持把办案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查办大案要案,形成了惩治腐败的强大声势,既有力震慑了腐败,也教育和挽救了干部,同时也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实践证明,纪律检查机关只有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基本职能、重要手段,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才能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五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考核。各级纪委全面履行职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责任,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
六是必须始终坚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开展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保证。五年来,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紧紧抓住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强化了队伍的政治素质;紧紧抓住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和决策机制建设,提高了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决策水平;紧紧抓住公开招录和公开遴选两个途径,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紧紧抓住竞争上岗和“五推一决”等措施,激发了干部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紧紧抓住制度建设,提升了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践证明,只有牢牢把握思想政治这个根本、领导班子这个核心、干部队伍这个基础、制度建设这个保障,才能打造出政治坚定、领导有力、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才能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以上认识和体会是对五年来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有效做法的系统总结和理性思考,我们应当倍加珍惜,积极运用,并在新的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
今后工作的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后五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坚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有效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现象,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确保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全面落实,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奋力走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行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纪委要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坚决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加强对党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牢记“两个务必”,坚决遏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党务公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要加强对“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强化对中央、自治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矿产资源开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健、协调发展。要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我区配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改善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意见》和自治区配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国家为内蒙古规划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提供有效保障。
二、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在征地拆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农村土地承包、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保基金管理、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管理、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拖欠农民工工资、公路“三乱”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注意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民主权利保障、公共财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的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解决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挥霍公款、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在农村牧区土地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和草场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认真排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畅通的群众利益受损诉求通道。加快建立快速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健全群众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监督评价机制。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不断强化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改进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充分发挥办案工作治本功能 各级党委、纪委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行政管理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员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对地区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挤占、挪用、挥霍各类专项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的整体效能。要健全机制制度,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把握政策,实现法纪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完善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和申诉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要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查办案件队伍,更好地适应办案工作需要。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和中心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中央《实施纲要》、《工作规划》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提升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水平。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要继续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布局,继续坚持以地方为主体整体构建、以部门为主体行业构建、以纪检监察机关等几个部门为主体联合构建“三建联动”的惩防体系构建方式,继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三管齐下”的惩防体系建设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和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完成中央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制定自治区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时完善、充实、更新我区惩防体系建设《分工方案》及年度《任务台帐》,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要在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突出领导干部和重要权力部门、岗位,围绕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及提高执行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的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措施,使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措施以及惩治腐败、纠风治理等各个方面, 都能够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使惩防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能够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确保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五、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组织领导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实施、责任监督等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识到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切实负总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真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工作。要高度重视纪律检查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关心、爱护纪律检查干部,为纪律检查机关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更加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对纪律检查干部严格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各级纪委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合署办公的体制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2011年11月22日 22826期 第3版
科尔沁区千名党员干部服务基层
本报通辽11月21日电(记者 郭洪申 实习记者 张 健)今年以来,通辽市科尔沁区从区镇两级抽调千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分别包抓联系全区334个村、178家企业和重点项目、71个社区和640个贫困家庭,推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帮扶群众、促进发展、为民服务。
活动中,科尔沁区采取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与党员群众谈心等形式,虚心向各方请教,在第一时间掌握群众需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改变以往存在的党员干部坐在车里察民情、隔着车窗看项目、会议室里搞调研的不良现象。截至目前,共下派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走访群众2.6万余户,召开村组会议849场次,填写农户增收明白卡3万余份,建立农户增收资料库718个,区镇两级驻村党员干部共结对1437户,全区新开工重点项目20个。他们还将每年3月定为农业农村工作推动月,区镇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村,并为每村至少确定一个包扶部门和一名驻村干部,一包5年不变。
科尔沁区把党员干部下基层为民服务开展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重点问题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周协调、月考核、季兑现制度,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化。




2011年11月22日 22826期 第3版
“党工共建”助推和谐发展
王立成 王常亮
“私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离不开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尤其是在企业创业初期,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党组织和职工期盼的工会组织。”通辽市圣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雪鹏谈起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私营企业的作用,深有感触。
圣原公司位于开鲁县东风开发区,是2010年由海城客商投资创办的一家民营企业。尽管创建时间不长,但该公司始终强化企业的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工共建”,努力营造企业创新发展和职工心系企业的良好氛围。今年3月初成立了党支部后,公司依托党支部建立了圣原公司工会组织,成为开鲁县第一家工会主席直选试点企业。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圣原公司力求“党工共建”工作有声有色。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积极组织开展了“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爱岗敬业,艰苦创业,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样,工会组织通过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等活动,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许多党员、职工积极投身各项创争活动,在生产管理、经营销售、节能降耗等工作中,献计策、出实绩、争贡献。
同时,公司在“扩大知情权,用好协商权、维护合法权、实施监督权”等四个方面,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工会成立后,开展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专项协议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协议,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等方面建立职工维权机制。并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开展维权活动。职工们在暖棚里工作容易出汗,职工反映这个问题后,工会积极帮助解决,购置了两台太阳能设备,建立职工浴室,真正让职工高高兴兴上班,干干净净回家。职工王海燕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公司和工会领导一起到家中看望并慰问,全额报销了医药费,疗养期间的工资全额发放。




2011年11月29日 22833期 第3版
固阳县创新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本报包头11月28日电(记者 宋阿男)包头市固阳县推行“33532”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好路子,成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后勤保障。
三项措施确保党员权利有保障。一是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二是注重在实践中培养、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积极推荐从优秀村书记、主任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干部。
三个探索铺就党员创业“高速路”。一是建立党费帮扶救助金。二是建立党员创业培训机制。三是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帮扶基金。配合市委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帮扶基金,计划筹资2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
五项制度解决流动党员工作“老大难”。利用短信平台发布招工、法律咨询、维权等致富信息,完善流动党员登记、定期联络、服务管理、家访帮困、返乡座谈等五项制度,提升对他们的管理服务水平。
三个举措架起党群“连心桥”。一是出台相关制度,要求县级、科级干部深入基层知民难、解民忧、帮民富,与村干部、党员群众同吃、同住、同谋发展。二是建立党员慰问帮扶制度。三是建立离任村(社区)干部关怀机制。
两个激励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潮。一是对党员干部工作上的激励。二是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对做出特殊贡献的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




2011年11月29日 22833期 第8版
奈曼旗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促和谐
本报通辽11月28日电(记者 李玉琢 通讯员 赵庆生)今年以来,奈曼旗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共建活动,截至目前,旗直机关单位已出资287.3万元帮助相对后进嘎查村建成规范化村级党员服务中心31个、党员创业示范基地8个、技能培训基地6个;帮助落实开发项目或发展产业80余个,落实其他帮扶措施170多条;解决突出问题300余个,有效调处矛盾47起。
该旗以上带下、强带弱的方式,35个旗直机关单位党组织与35个相对后进嘎查村党组织结成共建对子,指派一名旗直机关领导干部任嘎查村名誉嘎查村书记,并签订责任状。他们明确机关党组织“五个一”的共建责任,即着力建设一个好班子,重点培养村级党组织带头人;着力制定一个好规划,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路子;着力选准一个好项目,稳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建设一个好阵地,建立健全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着力完善一套好制度,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旗交通局机关党支部与义隆永镇朱家杖子村党支部结对后,把土地整理后的集体和到户的林地进行集中,以租赁形式进行流转,建设1000亩经济林基地,增加了村集体和农民的收入。




2011年11月30日 22834期 第1版
深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 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李鹏新在部分盟市调研时强调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魏 那)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新深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重点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李鹏新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自治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李鹏新在调研时指出,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全面提高经济综合发展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群众。
(下转第二版)李鹏新指出,社区党建不能就党建抓党建,一定要与加强创新社区管理紧密结合,把服务群众、优化管理作为党建工作的根本落脚点;要适应越来越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社会人”变为“社区人”的新情况,把党建工作主动融入到社区管理之中,积极推进政府服务的精细化、社区管理的网格化、工作手段的信息化;要树立服务是最好的管理新理念,把服务群众贯穿社区党建全过程,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辖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要始终把化解矛盾、增进和谐作为社区党建重要内容,细化管理网格,充实人员力量,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制度,落实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以服务促和谐,以和谐促稳定,以制度促长效,推动社区和谐发展,提高社区党建群众满意度。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牧区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任务,强化组织功能、服务功能、引领功能,努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强大力量。
李鹏新强调,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富民强区之优、求服务群众之实,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2011年12月2日 22836期 第10版
发挥党校阵地作用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包江湄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的自身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管党治党能力,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党校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校作为培训轮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阵地、主渠道,在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党校工作,把加强党校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把党校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党校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是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党校应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坚持实效、实用、实际原则,以提高党员干部能力为着力点,不断探索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心放在培养有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党性修养,能统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的党员干部上,把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要认真研究党的建设规律、干部长大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根据培训干部的特点及培训内容,进一步创新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互动式等不同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使党校整体教学水平大幅提升,进一步提高学员参加党校学习培训的满意度,是党校教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党校的定位、党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党校学员的学习特点和规律要求党校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教学内容上,要全面满足学员发展的需要;在教学方法上,重视研讨、自修,充分发挥学员的能动作用;在教学态度上,要充分尊重学员,树立为学员服务的理念。
为使党校教学收到更为满意的教学效果,促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推进,就要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激发学员的主观能动性,让学员“活”起来、“动”起来。根据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需要和学员的需求安排教学内容,是教学改革的基本导向。要推进自主选学,积极探索菜单式教学模式。自主选学即根据学员自己的意愿,选择学习内容,选择授课教师。特点是可以根据学员的需要,缺什么补什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可以通过发放问卷,了解党员干部想学什么,想掌握哪方面的知识,然后有针对性地让老师根据需求备课,准备授课专题,最后通过试讲评选出成功专题组成课题库,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领导科学、历史、法律、市情,以及当前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多个方面。正如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指出的,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大规模进行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富民强区,必须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根本保证。党校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学员需求的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方式的改革是整个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展现培训内容、实现培训目的的基本途径,也是新形势下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需求。应该始终坚持以学员为本,从满足学员的需求出发,在传统授课方式的基础上,把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到教学中,比如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实行课件教学,以提高教学的真实性、层次性和主动性。同时,在教法上把案例式、情景式、研讨式等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到课堂中,形成以教师为主导,学员为主体的教学方法新格局。
教师在上课前做好充分准备,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分解要讲授的知识点,找准与学员共同思考的启发争论焦点。按课程设计调动学员的主体作用,引导学员在课堂上讨论发言。在课堂研讨过程中,会出现“歧路”现象,这时候教师要注意引导,排除干扰,使争论焦点始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教师做好归纳讲解,突出教学重点难点。归纳要有条理,以理服人,对学员的观点进行综合分析疏理。注重学员发言的全面性,尽量减少教师主观、武断的定论,同时对不同的见解也要有回应,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讲解,要使学员的发言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分析深刻,顾及层面,丝丝入扣,使理论学习重点明确,使学员心悦诚服。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下大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提高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这对党校提出更高要求。党校要适应自治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需要,推动教师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
教师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学员,了解学员的培训需求和学习需要,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以提高党校教学的针对性。教师要向学员学习和了解各个领域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例和新鲜经验,学习原来不熟悉、不了解的实际工作知识,并把这些知识充实到教学中。这样党校教学就成为源长之流、本深之木,能够为搞好理论教学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学员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化研究式教学,推广案例式教学,促进教与学的有效互动,从而实现教学相长。
党校要为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搭建平台。党校在组织学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举办学员论坛、开展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学员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使学员之间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和拓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取他山之石,攻本山之玉,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从而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得到学习借鉴,形成发展共识,以学学相长促进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的提高。
党校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交流平台中的重要影响作用,通过举办高端论坛、高层学术交流、高端报告会、座谈会等,邀请高层政府官员、高级专家、一流学者等与学员进行有效的双向沟通与交流,提升学员对宏观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形势和大局的认识,帮助学员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提升战略思维能力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从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形势中把握发展方向,从国际国内条件的相互转化中用好发展机遇,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党校教学要坚持与时俱进,放开视野办教育,联系实际搞培训。通过组织学员开展体验式学习,到机关、企业、农村等改革发展第一线进行社会调查,理论联系实际思考当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集思广益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等。当前,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任务的同时,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作为学员的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之间互动交流的主要内容,围绕这些内容加强调查研究与交流研讨。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之策,以创新的精神和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学习理论与思考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校要通过开展城际互动、校际互动等方式,推动形成区域干部学习、交流与合作的新模式。打破地区局限性,扩大自治区各盟市乃至区外党校学员之间的交流合作领域。党校要围绕各地区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动教学与交流研讨,达到互通信息、互相取经、共谋发展的目的,为推动学员在更多层面、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进行交流合作搭建广阔平台,使干部教育培训取得更大更多实效。(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




2011年12月2日 22836期 第1版
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贯彻落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内蒙古系列评论之九
胡春华同志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管党治党能力,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富民强区,必须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根本保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传普及工作,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要大规模进行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要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大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的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优化各级领导班子配备,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草原英才”工程,重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中来。
要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避免脱离群众的危险。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着力解决农村牧区党员队伍老化、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党员比例偏低等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学校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政权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合理提高基层干部报酬待遇。
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优良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形象,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在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富民强区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时不我待的进取意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立足本职岗位,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在内蒙古大地创造新的业绩、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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