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散户24.59亿!康美案宣判背后,签字的教授被罚8亿

2022-6-1 11: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20| 评论: 0








原创首发 | 金角财经
作者 | 周大锤
编辑 | 白银


2021年11月12日下午,康美药业案一审宣判,一举刷新国内证券造假案的赔偿记录——24.59亿。


该案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300亿的巨大造假金额、创历史的52037名委托人


不夸张地说,这起案件堪称中国资本市场和证券司法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式标志性事件。


该案代理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政表示,这次案件及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对国内资本市场乱象的有效震慑。


在这种模式下,散户们似乎也可以团结起来,挑战造假的上市公司。本次判决,可以被树为典型的是,五名每月工资才1万块的独董,要背几亿赔偿。


与此同时,参与造假的多名大学教授,也面临倾家荡产的判罚。


但是,对于康美实控人马兴田夫妇来说,25亿的赔偿,似乎并不至于有太大的冲击,马兴田家族的财富已经高达410多亿,满打满算,够赔16次康美案。


蚂蚁真的能扳倒大象吗?


事情没那么简单。




当独董的大学教授们:工资一万多,赔出几个亿



根据判决书显示,马兴田夫妇及康美另四位高管,以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把这24.59亿全部还上。


马兴田及许冬瑾作为公司实控人,直接安排相关人员转移资金进入关联方,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邱锡伟等四位高管对马兴田夫妇的所作所为并无阻拦,反而配合其造假,同样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至于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对现金对账执行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未关注明显异常或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活没干到位,导致了众多投资人的损失,也难辞其咎。







倒霉的是剩下那十几位没有直接参与财务造假,但因为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在财务报表上签了字,证明材料真实性,导致马兴田夫妇造假成功的工作人员,同样需要赔钱:


八名并不负责财务工作的员工,共同承担总赔偿额20%的赔偿责任,折合4.918亿元;三名兼职独立董事,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折合2.459亿元;另两名兼职独立董事,则共同承担5%的赔偿责任,折合1.2295亿元。


这5名背上巨债的独立董事,一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会计师,剩下几位都是名牌大学的教授、博导,每个月只从康美拿1万多的工资,就算不吃不喝,一辈子也还不完这些钱。


很不幸,还不上钱,等待着这些教授博导们的,是被列为失信人后的强制执行,房子、车子自不在话下,变卖完家产,依然还要赚钱填坑。


只怪马兴田夫妇,把这坑挖得太深。


有统计显示,自从上市后,康美药业通过定增、配股和发债等方式多次募集资金,累计募资额达847亿元。每次因为负面消息股价腰斩之后,马兴田夫妇都能神奇地想办法拉动大盘。


比如2018年1月,康美药业被曝光在多个非直销区域开展直销活动,涉嫌传销行为。消息一出,康美的估值应声下跌,10天时间蒸发了400亿,诡异的是,康美药业股价竟然立刻极限反弹,甚至一路登上历史最高点。


手握雄厚资本的马兴田一家,高位套现后拥有了410亿的财富,位居国内富豪榜第52名。满打满算,够赔16次康美案。




藏在幕后的实控人:谎报300亿,只罚90万?



夜路走多了,总要见鬼的。


2018年8月10日,有自媒体指出康美存在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等疑点,炸开了舆论的漩涡。10月15日,几家财经媒体集体报道,进一步质疑康美财务造假问题。


10月16日,康美药业在盘中突然跌停,17日再度闪崩跌停,17日之后的4个工作日,康美市值迅速被腰斩。


两个月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康美药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到2018年上半年,康美药业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75.15亿元,占同期公告营业收入40%以上,虚增营业利润39.36亿元,占同期公告营业利润的三分之一。


为了配合虚增的营业收入,康美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伪造销售回款的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2016年年报,康美虚增货币资金225.49亿元;2017年年报虚增299.44亿元;2018年半年报虚增361.88亿元。


康美药业在其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里,称没有财务造假,只是公司的财务数据出现了些会计差错。


后来康美药业的股东大会上,有股东问马兴田:你不应该坐牢吗?


马兴田气定神闲,说在调查结果出来后,会“更有信心地做好主业”,甚至还试图用《证券法》堵住悠悠众口,不断强调“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





马兴田与许冬瑾夫妇


玩得那么有恃无恐,是因为如果按照原本的规定,就算证券造假东窗事发,这两口子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痛不痒。


证监会对康美事件的定性,是“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


而如此严厉的措辞,顶格处罚,也不过让康美接受警告,进行改正,缴纳60万元罚款。至于马兴田两口子和另外4名主要责任人,每人罚90万,禁入证券市场。


惩罚措施出台后,马兴田火速退出一线,换成马兴谷接棒,至于马兴田和马兴谷之间的关系,康美药业没说。




散户拿到的枪,目前能不能打响?



如果不是新《证券法》出台,马兴田夫妇被列为首恶,事情或许会就此告一段落。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后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这部新《证券法》的第九十五条,明确提出了特别代表人诉讼: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当人数超过五十人,则可以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介入,代替所有受损害的投资人维权。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


单个的普通投资人,或许难以在和上市公司的较量中讨到好处,但当投资人们联合起来,在国家认定的投资人保护机构帮助下,上市公司也不可能再肆无忌惮地收割投资人们的利益。


在过去,散户们和上市公司斗,几乎都要以年为单位。


有据可查的首例国内股东集体维权案,发生在2001年,四家公司违规操纵“亿安科技”股价,导致大批股民损失惨重。事发后,总计360余名股民联合向两家法院提出诉讼。


这起案件最高法的重视,还推动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但即使如此,从起诉到一审宣判,依然花去整整两年时间。


而本次康美案,是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实战,初战告捷后,证监会表示将在全面总结首单案件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


然而,就目前来说,散户们的力量依然十分有限。拦在散户们眼前还有道翻不过的坎——发起诉讼的前置条件。


所谓前置条件是指,除非被告的上市公司已经因为违规,受到了证监局等单位调查,否则不能发起诉讼。比如康美,就是被分析人士、财经媒体发现疑似财务问题,后由证监会调查证实,才顺利启动相关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股民想发现并举证上市公司存在问题,几乎不可能。退一步讲,哪怕投资人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可以在逻辑上找到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漏洞,但无论投资人还是财经领域的研究机构,都不是司法鉴定机关,不代表国家权威、国家权力机构。


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即使成功达成前置程序,债券侵权也普遍通过一般代表人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由被侵权的投资人们推举代表人,然后再委托代表人发起诉讼。


而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除了要求至少有50人以上对同一案件发起诉讼,在相关维权机构缺乏,且制度还在完善的当下,相应资源也会倾斜向类似康美药业这类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暂时还难以实现普及化。


普通债券侵权事件,现在来看依然需要通过投资人们自发维权。







马兴田夫妇到底要不要坐牢?



马兴田夫妇除了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赔出24.59个亿,如今还面临着刑事风险。


11月2日晚间,*ST康美公告称,10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兴田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还指控马兴田犯单位行贿罪,于同日立案审理。据起诉书,被告人马兴田等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分别于2005年至2009年、2007年至2012年向陈某、钟某、万某行贿。


目前,*ST康美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ST康美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拟向*ST康美投入不超过65亿元。


而根据早前的公告显示,马兴田实际控制的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ST康美资金余额合计94.81亿元,还有68亿元尚待归还。


整个2021年前三季度,*ST康美实现营业收入30.86亿元,同比下滑22.3%,亏损10.25亿元,去年同期为亏损23.72亿元。


当年搅弄资本市场的国药标杆,如今,到底治不好自己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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