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祖训,世代不与这些姓氏通婚!为什么?

2022-6-5 16:5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11| 评论: 0

我们通常所说的“姓氏”一词,是“姓”与“氏”的合称。二者都具有家号、祖号、宗号之含义,是标志家族系统的文化符号,也是社会个体终生享有的生命代码。就像即使是异地他乡,当我们偶见“邹姓”还是会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




邹姓感天而生?

然而在先秦时期,“姓”“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相似、相近、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因生赐姓,姓别婚姻”,是中华古姓起源及其社会功能的传统说法。从史前传说时代开始,“姓”就被作为生命延续、血缘传承的核心符号。“同姓”即意味着拥有共同的血缘始祖,使用共同的族群标志。




由于在母系氏族社会里,群婚杂处,“民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血缘的传承,世系的区分,只能以母系来识别,“姓”只能从母系取得,因而姓的初始本意就是“女之所生”,是生命延续的产物,是生殖崇拜观念的体现,东汉文学家许慎在《五经异义》中就曾指出:“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

《方言.十二》称:“鼻,始也……梁、益之间,谓鼻为初,或谓之祖。”故后世称初祖为“鼻祖”。直至现在,我们也不例外,作为邹家人,我们都知道,邹氏有五大圣祖,得姓始祖正考父,开姓初祖邹曼父,范阳立族远祖邹全哲,南征入闽太祖邹勇夫,南方发祥先祖邹应龙。



邹氏姓别婚姻?

大约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认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并从实践中逐渐感受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生物学道理,认识到同一血统的人相互婚配,不利后代。于是,首先要求对不同的血统加以区分。

同时,由于部族的不断繁衍、居住地域的不断扩大、职业身份的不断变化,同一姓族之内依据血缘世系的亲疏、居住地域的远近,就形成了若干个分支,对各个氏族及若干分支加以区分的特殊标志,就是“姓”。姓成为氏族的内婚制发展到族外婚制的一个重要标志,也即文明起源的最初标志



在班固等人编纂的《白虎通义》中对此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世别类,使生相哀,同姓不得娶,皆为重人伦也。”除了避免与同姓通婚,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我们也会承袭祖上不与规定的姓氏通婚的规定。就像之前介绍过的,由于朱姓曾有一支改“邹姓”,所以,贵州遵义有一支邹姓族人祖上便有祖规,世代不与“朱姓”通婚。



邹姓文化博大精深,其演变历程蕴含了邹姓族人与自然、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多门学科文化,我们需平心静气细细研究。我们也会坚持不懈为大家普及家族姓氏文化,大家一起探究邹氏文化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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