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佳士得拍卖行以690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了艺术家 Mike Winkelmann(Beepie)的数字拼贴画作品《每日每夜:最初的五千天》(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该作品创作理念与形式并不新奇,支撑其天价的逻辑是作品特殊的呈现形式/媒介: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非同质化代币”(NFT,Non-Fungible Token)。
同年4月,苏富比拍卖行首个 NFT 项目,在与数字艺术家 Pak 为期三天的合作电不限量的《可分割物》(The Fungible)一共卖出十数万份,共计1680万美元;7月,俄罗斯冬宫博物馆将乔治•奥尼、莱昂纳多、康定斯基、莫奈和梵•高的五幅作品制成 NFT ,拍得44万美元,馆长激动地宣称这将是“人与金钱、人与事物之间关系发展的重要阶段”。
从最基础的定义开始:在2017年的名文《比特币的社会生命》(The Social Life of Bitcoin)中,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社会学系的系主任奈格尔•多德(Nigel Dodd)用一段话精妙地总结了区块链的性质:“区块链技术实际上只是一个仅被视为分布式账本的数据库……在这种观念中,我们的每个行动或交易(如投票、购买房产、 医疗接种、结婚、获得学位等)都是一个独特的可验证的事件。”
在此意义上,从不存在一种真正的“加密” 艺术,因为将一件作品制成 NFT 放到 Open Sea 或其他平台售卖,在本质上等同于将它发到报刊上公开寻求卖家,区别仅在于 Open Sea 上会有更多买家,购买会更方便,产权更清晰,艺术品的流动性会更好,或许在艺术家还未大量涌入的时期,会更有利于部分艺术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