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康美药业被强制执行700万

2022-6-10 19: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43| 评论: 0

红星资本局4月15日消息,近日,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00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金堂县人民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由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T康美,600518.SH)全资控股。

4月15日,*ST康美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指出,2019年5月20日,根据前期披露的年报及其附属文件,并经核查,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存在88.79亿元的资金往来,该等资金被相关关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2021年11月12日,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一审已经宣判。该案为中国证券集体诉讼首案,涉案投资者人数超过5.2万人,且绝大多数为中小投资者。原董事长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截至今日收盘,*ST康美收跌1.08%,报2.75元/股,市值381.3亿元。

红星新闻记者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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