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北京检察机关的未检工作从零星的办案组发展到体系健全的三级未检办案机构,并不断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机制和模式,形成了许多生动的实践。截至今年5月31日,北京检察机关已打造出“丰帆·起航”等20个独具首都特色的未检品牌,对未成年人实行全方位的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帮助超500名
涉罪未成年人回归
乐乐是个不幸的孩子。自小没见过母亲的他,10岁时被父亲赶出家门开始流浪。父亲去世后,乐乐成为事实孤儿。因没有谋生技能,乐乐只能靠偷盗生活。流浪的几年中,乐乐先后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200多次,刚满16岁就因盗窃罪获刑……2017年年初,17岁的乐乐即将刑满释放。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被释放后的乐乐大概率还会重蹈覆辙。怎样挽救乐乐成为压在东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刘超颖心上的大石头。
想到乐乐出狱后身无分文,也没有身份证和收入来源,刘超颖一方面为乐乐寻找可以接收他的帮教单位,另一方面联系公安机关为乐乐出狱后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做好准备。后经多方努力,东城区一家蔬菜配送企业表示,愿意在乐乐被帮教期间接受其成为他们的工作人员。
2017年3月14日,是乐乐刑满释放的日子。刘超颖和同事们准时来接乐乐,帮他办理出狱手续,并联系了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等单位给乐乐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帮教初期,检察官几乎每天通过微信与乐乐联系,询问情况,帮他纾解压力、适应生活。2018年,帮教期满,乐乐南下打工。经过几年的打拼,乐乐如今不仅成为新单位的优秀员工,还升职成为主管。
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岳慧青在采访中反复提及未成年人帮教的“三化”:个性化、精准化和专业化。她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的心理具有易感性和易变性,他们的可塑性很强,既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也易于接受教育感化。“这些年,帮教工作一直在进行,也一直在发展。根据办案和社会调查所了解到的未成年人具体情况,未检检察官借助社会支持体系,综合运用训诫教育、不良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措施,对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的精准帮教。”岳慧青说。
2013年以来,北京检察机关落实刑事诉讼法确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大力支持下,陆续建立了43个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基地,并统一命名为“新起点扬帆观护帮教基地”。截至目前,已有超过500名未成年人通过帮教重返校园或融入社会。
公益诉讼紧盯
未成年人保护难点痛点
2021年年底的一天,北京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田东平来到东城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龙潭公园。当看到售票窗口上写明“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免票”时,田东平的内心非常激动。
这份激动源自于北京检察机关在2021年办理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项监督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部门推动故宫、天坛、圆明园、八达岭长城等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按照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检察机关聚焦首都未成年人保护难点、痛点问题,先后就商家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网络平台传播涉毒品的音视频、出版社在儿童书籍中宣扬暴力内容、幼儿园无办园资质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其中,2019年,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案”,推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把检察履职融入“五大保护”
今年4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庞涛为海淀区中小学的几万名家长讲授了一堂“家长课程”。从尊重、立德、陪伴、守护四个关键词出发,庞涛带领家长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他告诉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认真履行家庭责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
据了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检察机关既要承担司法保护职责,又要通过检察履职促推其他“五大保护”。
据了解,针对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家庭监护、家庭教育问题,北京检察机关不仅积极与妇联、关工委、心理咨询、社工等机构联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还先后开展了14场相关宣传活动,帮助家长“依法带娃”。
此外,在融入学校保护方面,北京检察机关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着眼于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视频监控管理、教职员工与学生交往行为规范等机制,并督促学校建立性侵害预防、报告、处置工作机制;在融入社会保护方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招用童工、校园周边违规经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等问题,该市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78份;在融入网络保护方面,该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并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北京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在融入政府保护方面,北京市检察院联合北京市教委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有关单位及人员落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2021年5月,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提出打造包括未成年人检察在内的“5+N”(其中“5”指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网络检察、金融检察、未成年人检察,“N”指涉部委行政检察等其他领域)首都特色检察品牌,对未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我们将以此为指引,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扎实履行‘捕诉监防教’职能,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不断提升未检品牌的含金量和美誉度。”岳慧青说。
“彩虹桥”:
打造青少年身边的线上服务平台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一款名为“彩虹桥进校园”的小程序在微信上线。这款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开发的小程序,通过“线上服务+线下办事”的模式,致力于打造青少年身边的在线服务平台。
“法治课上,有同学提出有些问题不愿在课上问,因为不想让老师、同学知道;还有些老师、家长表示,希望能随时联系到检察官,以便及时获取专业帮助。”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金朝告诉记者,定期授课的工作方式在覆盖面、时效性、私密性上存在不足,急需建立一个方便、快捷、保密、及时的沟通服务法治平台,时刻守护在青少年身边。
实践中,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精心打造“彩虹桥”品牌,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推出了一批普法宣传产品,“彩虹桥进校园”微平台正是在此基础上搭建形成的。公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彩虹桥进校园”等方式登录微平台,在“留言板”上反映遇到的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
“每天,我们都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对留言内容做到绝对保密,公众可以选择是否留下联系方式。”金朝介绍说。收集留言后,该院通过线上解答、线下办案办事、线索分流跟进监督等方式及时解决留言中反映的问题。
“我们致力于打造一款可以扫码留言、无需注册、操作便捷、及时反馈、解决问题、保护隐私的线上服务平台。”该院副检察长庄伟告诉记者。这款应用程序是该院探索打造“首都未检版”接诉即办机制的有益尝试,除在线上通过反馈区解答公众提出的问题之外,检察官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会同相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切实做好线索分流、后续跟踪、共同保护等工作,通过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共同解决从微平台中发现的实际问题。
“四叶草”:帮未成年被害人告别伤痛迎来希望
海淀:检察官参与互联护苗2021线上普法节目录制。
“四叶草的寓意除了爱、付出与幸福,还有希望。”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敬敬在介绍该院未检品牌“四叶草”时如是说。
2018年,海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恶性伤人案件。只因一言不合,15岁少年小米被洪某砍了26刀。“暴行让小米的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创伤。同时,后续手术及康复治疗仍需高额的医疗费,这让小米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王敬敬说。
案发后,该院第一时间启动了未成年被害人救助项目——“四叶草计划”,与司法社工、团区委、海淀公安分局、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组成救助小组。在从严从快办理案件的同时,该院积极联系慈善机构,通过社会募捐的方式筹集善款,还为小米申请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
短短10个工作日内,该院在小米第二次手术前夕将救助款筹集到位。最终,被告人洪某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四叶草”品牌是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文化品牌,包括未检团队、法治副校长团队、微课堂以及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制度(又名“四叶草计划”)4个部分。其中,给被害人小米带来新生希望的,正是“四叶草计划”。目前,该救助制度已经形成了包括经济、法律、心理、社工、生存发展救助五位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多元救助体系。
“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的难点之一是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往往因不愿提起、不信任等原因拒绝接受救助。”王敬敬说。针对这一情况,海淀区检察院不仅设立专项救助组,还于2020年在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联合多个部门,针对遭受性侵害、监护侵害、看护侵害的未成年人建立“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旁听公安机关询问后,及时评估救助的必要性,与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建立信任关系,提高他们接受救助的意愿。
截至今年,“四叶草计划”已经推行了9年,为多名未成年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小额爱心资助款、网络公益众筹资金等款项,并帮助多名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家长解决了就学、就业、低保、残疾证办理、临时安置等问题。未来,它将继续为未成年被害人告别伤痛、迎来希望提供更多帮助。
“检·爱”:多方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日前,通州区检察院“检·爱”未检团队与区台湖镇政府联动,成立了台湖镇“呵护少年的你——多元联动服务站”。活动现场,该院携手社工组织,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与多个家庭进行场景互动,同时设立家庭教育咨询处答疑解惑。
今年初,未成年人小花的父母在通州区检察院接受了一次特殊的教育活动——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通州区首例家庭教育指导案。
通州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未成年人小花涉嫌诈骗罪,父母对小花的监护及教育方式存在明显缺失是小花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该院召开了一场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并于当天对小花父母依法训诫,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会后,该院对小花父母开展了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通州区检察院“检·爱”未检团队负责人田云惠告诉记者,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告诉家长们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同时也明确了国家、社会等为家庭教育提供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在该法出台之前,我们就曾与社工协商,将家庭教育指导列入帮教考察的一部分并付诸实践,为后续顺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人员储备。”
据了解,“检·爱”未检品牌以“检护明天,爱润成长”为宗旨,尽心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该院副检察长李峥告诉记者:“我们通过积极整合区妇联、关工委等相关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化建设,同时也通过多元联动服务站的形式把家庭教育指导的触角延伸到乡镇。”李峥说,就如“检·爱”品牌的内涵一样,检察官不仅是迷途孩子的引路人,如今,还要当家庭教育指导的先锋队。
“西检杯”:坚守22年,搭建学法懂法平台
在西城区的中学里,孩子们都知道有个“西检杯”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西城区检察院检察人员李斐斐多次担任过“西检杯”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主持人。她告诉记者,自2000年起,为了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有效调动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该院联合相关部门打造了“西检杯”,从最初的法律知识竞赛,扩展到演讲比赛、法治短剧大赛、法治微视频大赛、模拟法庭大赛、辩论赛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赛程赛制也越来越完善。
“我们还曾邀请著名主持人撒贝宁、小鹿姐姐等作为主持人或者出题嘉宾。”李斐斐说。此外,为适应网络发展趋势,惠及更多未成年人,自第8届“西检杯”开始,西城区检察院对决赛全程进行网络直播,还于2015年在该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小未·赛事”专栏,把知识竞赛延伸到了新媒体平台上。
“写剧本时,如果某个情节需要找法律依据,我们一定会去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这个过程既是加深对法律知识了解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2021年12月25日,在第22届“西检杯”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颁奖总结会上,来自北师大二附中的获奖同学代表白雨童说:“法治短剧是一个非常新颖的普法形式,在创作表演过程中,同学们不再只是对法律知识进行简单背诵,更多的是了解法律的应用。”
据了解,第22届“西检杯”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要求选手以法治短剧的形式反映学生身边的法律案事例。各参赛队创作并表演了《解封》《酸甜》《小雨说法》等法治短剧,从树立正确的择友观、对校园欺凌说“不”、加强网络安全等多个角度展现新时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及良好的法律素养。
“向阳花”:推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护意识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有些孩子直到案发还不知道自己遭受了性侵,性教育极度缺乏。”近日,石景山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检察官杨枭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讲述了她2020年办理的一起案件。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曾某刻意搭讪10岁左右的男孩,以小恩小惠骗得男孩们的信任,再对他们实施猥亵。其中一个孩子甚至被他猥亵了近两年。可悲的是,这个孩子还把曾某当成最亲密的朋友,很多不愿跟父母说的秘密都跟曾某分享。最终,曾某的罪行被另一个男孩的家长发现。2020年9月,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八年。
杨枭告诉记者,为了加强儿童防性侵宣传教育,增强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早在2018年9月,石景山区检察院就与团区委、区教委、区妇联联合筹划开展“向阳花儿童保护计划”,通过向学校师生发放“向阳花”儿童保护手册和开展以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等形式,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护意识。2021年,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防性侵宣传教育,该院再次升级“向阳花儿童保护计划”,除了儿童以外,还面向青少年印制了“向阳花”青少年版自护手册。两批手册共计发放了3万余册。
据了解,“向阳花”是石景山区检察院的未检品牌,创建于2017年,最初的理念是专注于帮助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2019年5月,石景山区检察院率先建立了北京市政法系统首家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中心——石景山区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中心,“向阳花”亦在该法治教育中心挂牌。
2021年4月,伴随着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该院成立“向阳花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把“向阳花”内涵延伸至更加全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如今,‘向阳花’已经成为石景山未检工作的‘代名词’。”杨枭自豪地说。
大兴: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普法讲座。
(检察日报 简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