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国内积攒了大笔财富的苑刚和许多富豪一样萌生了移民的念头。在经过仔细的挑选后,苑刚选择移民到加拿大,因为加拿大的华人比较多,在当地有认识的生意伙伴。一般移民,都要在本国居住3年以上或者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当地人,再或者通过婚姻得到永久居留权。在国内有着庞大资产的苑刚显然不符合前两点,于是为了尽快地拿到居住权,他选择了最后一种方法,找一个本地人结婚。
2005年,经朋友介绍苑刚和加拿大本地一名华裔女子假结婚,从而取得了枫叶卡(加拿大永久居民卡)。很快苑刚就来到了加拿大,他斥巨资买了位于温哥华市新月路3000号附近的豪宅,但是由于还在装修所以他又买了一套位于西温哥华市的海景房,也就是凶案发生的地点乔治国王路(King Georges Way)963号。同时他还大肆购买豪车、游艇,并成立了包括加拿大国家农业发展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