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集中审理、宣判四起涉毒案件

2022-5-30 10: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3| 评论: 0



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有效惩治和震慑涉毒犯罪分子,6月25日上午,在第34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围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宣传主题,集中公开审理、宣判了四起涉毒案件。



被告人孙某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张某某在其家中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因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被告人郭某某贩卖毒品一案,法庭查明被告人郝某某通过电话联系郭某某,称其要两个海洛因,郭某某取出家中藏匿的毒品,准备去和郝某某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从郭某某身上查获海洛因1.3283克(3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是在控制下交付,依法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千元。
另二起涉及贩卖毒品的案件法院正在审理,择日宣判






灞桥法院持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公开审理和宣判,旨在进一步震慑毒品犯罪,引导人民群众强化识毒、防毒、禁毒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构建无毒、拒毒的健康社会。公开审理、宣判当天,多家新闻媒体跟进并进行了现场报道。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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